关于办理更换上海师范大学临时出入证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7浏览次数:3663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落实上海师范大学实有人口(特指临时人员)服务和管理,根据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高校内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上海师范大学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即日起,保卫处对上海师范大学临时人员进行二年一次信息核查统计,并对上海师范大学临时出入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进行二年一次集中办理、更换、验审。
具体工作如下:
1、对本单位临时人员的基本情况信息自查核对、填表登记及统计汇总。此项工作请各单位于4月25日之前完成,并交保卫处治安科。相关表格在保卫处网页下载,汇总材料可发送电子邮箱zzq@shnu.edu.cn
2、对本单位临时人员持有的“上海师范大学临时出入证”回收集中,并交至保卫处治安科统一更换。此项工作请各单位于4月26日之前完成。
3、对本单位临时人员未验审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集中收齐,并交由保卫处治安科统一验审。此项工作请各单位于4月28日之前完成。
4、各单位负责组织督促本单位临时人员按规定到保卫处治安科进行登记、办证及更换等工作;集中办理时间:4月17日至4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日常办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时至下午16时;联系人:陶 锦 张志强,联系电话:64322645 。
5、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部署、落实执行。各单位此项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按规定是行政副院长(或行政副职)和办公室主任。奉贤校区由校区保卫处统一组织实施。
6、从2011年5月1日起,学校保卫处办理的二年有效期“上海师范大学临时出入证”使用至2013年4月30日废止。2013年5月1日起更换使用新的“上海师范大学临时出入证”。
 
附件:
 
 
 
 
 
上海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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