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12—2014年度档案工作检查暨档案工作评选先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30浏览次数:4890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鼓励档案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档案工作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出2012—2014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一、档案工作检查
1.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对照《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检查评分表》(附件一)于4月底之前进行自查、整改。
2.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档案馆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分两个方面:
(1)5月上旬,对部处、学院的预立卷的规范管理进行实地抽查,主要检查内容:预立卷类目表清楚;装具配备齐全;文件存放及时。
(2)4月中旬起,由档案馆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上海师范大学归档文件立卷方法》的要求,对部处、学院已归档的2012-2013年度(注:教学档案为2012-2014年度)案卷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a文件齐全完整;
b标题书写、页码编制、目录输录的规范情况;
c按时归档情况;
d电子文件的上传率等。
二、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学校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2.先进个人:(1)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包括负责声像档案及电子文件档案归档的兼职档案员;(2)负责学生档案归档毕业班辅导员。
(二) 评选条件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严格遵守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依法治档观念,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本部门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2.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和有关人员的考核范围;
3.每个岗位(需归档的)都能建立规范的预立卷制度;
4.案卷质量符合完整、准确、规范的要求;
5.在规定的时间内归档;
6.重视兼职档案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档案馆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
7.档案管理工作中有创新举措。
● 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兼职档案员):
1.热爱档案工作,责任心强,遵守上海师大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建有规范的预立卷制度,坚持做好平时归卷工作;
3.能独立完成本部门或本岗位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归档文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案卷质量达到准确、规范的要求;
4.能按时归档(包括纸质文件档案、电子文件档案和声像档案);
5.目录输入准确,电子全文上传达到一定比例;
6.积极参加档案馆举办的业务培训和讲座;
7.在部门负责档案归档工作满3年。
● 档案工作先进个人(负责学生人事档案归档辅导员):
1.按时归档(包括新生档案、毕业生材料);
2.毕业生材料内容齐全完整、手续完备;
3.毕业生材料入卷无错位;
4.毕业生档案分类准确,各类别严格按照规定顺序;
5.转递单信息符合转档要求。
(三)评选方法
1.凡符合评选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可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呈报表》(附件二)和《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呈报表》(附件三),并与填好的《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检查评分表》(附件一)一起于4月24日之前交档案馆;负责学生档案归档辅导员先进个人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领导负责推荐;
2.档案馆根据评选条件,结合本年度档案工作检查结果,确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数量和候选名单,并提交校档案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
3.先进个人每单位可推荐一人。
4.获奖集体和个人将在“上海师大2012—2014年度档案文博工作表彰会议”上进行表彰。
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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