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万人计划”总体工作安排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要求,我校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推荐的人选应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我校工作一年以上。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在自然科学(含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截至2012年1月1日,年龄不满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名额和有关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每学院推荐1名人选,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申报时间安排:
4月25日—4月30日 学院组织申报,推荐合适人选。人选名单和申报表交师资办公室。
5月4日—5月8日 学校确定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5月9日 推荐人选上报市教委。
学校上报材料地点:综合楼401室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0269
人事处
2014年4月25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