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在2010年设立“大学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基础上扩大为“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研究提升我国外语教育质量。专项课题指南自即日起发布,欢迎相关专业人士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专项课题面向相关外语教学和研究专业人员,针对现实问题,研究先进经验,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模式,完善评价方法,提高教师能力,增进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外语人才培养质量,突出调查研究,鼓励教学改革实验。
2.专项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纳入统管课题范畴。每项课题资助2万元,立项单位按比例配比研究经费。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3.课题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题,进行深化研究,也可自行选题。申报选题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为外语教育发展服务,提高教师外语教学水平,增进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申报者须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4.专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延期或调整课题组负责人须经我办批准。
5.研究要求基于数据和事实,真实反映教学实际情况,符合科研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有助于提高外语教育水平。
6.专项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科规划办网站下载,也可到本通知后面的附件中下载。
二、其它具体要求:
1、课题论证活页须注明项目名称,课题设计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和学校名称等个人资料。填写时,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不得出现,统一用×××、××××××代表,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已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发表刊物和发表时间等。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第七页第八项“经费管理”一栏按照表格内的要求填写,其中部分内容填写如下:
经费管理单位名称: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社科处
开户银行:农行徐汇支行桂林所
帐 号:033872—08017004511
汇入地点:上海市徐汇区
财务联系电话:021-64322528
通讯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社科处
邮政编码:200234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第九页第十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请按照下列内容填写,
本单位完全了解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保证课题负责人之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完全属实,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合承担该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课题的管理职责和信誉保证。
4、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需要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申请·评审书》后所附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与《申请·评审书》分开单独装订,一式8份,《申请书》和《活页论证表》要求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成册。同时提交配套的电子版,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电子版请发至:xusongru@shnu.edu.cn。
4、专项课题学校截止时间为7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徐松如 电话:64321529 E-mail:xusongru@shnu.edu.cn
附件:
社科处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