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民事法律的近代转型及未来展望”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06浏览次数:229


        11月4日上午,“中国传统民事法律的近代转型及未来展望”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和上海市法理法史学研究会联合举办,旨在对中国传统民事法律制度进行梳理,对中国近代移植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经验教学进行总结,对新颁布的《民法总则》进行全方位解读,促进法律史学界与民法学界的交流与沟通。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人民大学法学院赵晓耕教授,上海市法理法史学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王立民教授,清华大学高其才教授、苏亦工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朱庆育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刘保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于飞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上海师范大学社科处处长马英娟教授,上海师范大学郑显文教授等出席会议。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开放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苏州大学、深圳大学、福州大学、扬州大学、天津商业大学、济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以及译林出版社等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6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郑显文教授主持开幕式。马英娟教授代表校方表达了对会议圆满成功的良好祝愿。蒋传光教授代表学院欢迎与会代表,指出此次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必要性,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具有社会意义,中国的法治之路应该注重本土资源,真诚希望这次会议对中国法制建设能够大有裨益。


        赵晓耕教授在开幕致辞中指出,随着民法总则的出台,民商事研究面临一些新的议题。本次研讨会大多从法制史角度来看待这些问题,很有必要也很有价值,这样的交流和讨论对法制史的学科发展有重要意义。王立民教授在致辞中强调,十九大报告指出,《民法总则》的出台后,民法典的制定将必不可少,这就需要我们对以往中国古代立法的经验予以借鉴,在此次研讨会上希望更多的专家学者会对民法典的制定献计献策。

        本次研讨会论文集共收录论文30篇,会议选择其中21篇,分为四个单元,安排各位学者进行了精彩的学术演讲和评议,各位与会人员也对报告内容进行了深刻而细致的讨论。相关评议人本着促进学术进步的出发点对每一份报告提出了学术批评和中肯建议,或从自己的专业研究领域角度针对同一问题提出看法。参与会议的法学大家和学术新锐在“报告——评议——讨论”的过程中真正达成了学术交流和思维碰撞的良好效果。正如本次研讨会负责人郑显文教授所说:“现代民法制度迫切需要从传统民法制度中汲取合理因素,法律史学界和民法学界的交流和沟通对此具有特殊的意义,这也是举办本次研讨会的初衷。”

        “中国传统民事法律的近代转型及未来展望”学术研讨会充分发挥了上海法理法史学研究会的学术引领机制,跨学界搭建了思想交流和学术批判的平台,体现了中国法学的理论自主性和创新性。通过跨界学术交流产生的理论成果,也将对我国民法制度的完善产生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供稿、摄影:哲学与法政学院      作者:郑陶然    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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