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二级学院工作条例》试行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3浏览次数:17818


       5月30日下午,学校分两场召开《二级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试行一周年座谈会,听取各学院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副校长柯勤飞主持会议。

       会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交流了《条例》试行一年来学院执行的基本情况。大家普遍认为,《条例》是学院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将《条例》的学习和实践作为重要工作,对于促进学院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会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也对《条例》的原则性和操作性,教授委员会的职能、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分工以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的衔接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柯勤飞强调,《条例》是《上海师范大学章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经过一年的试行,充分证明《条例》对于学院理顺体制、规范程序、明确权责方面的重要作用。柯勤飞要求进一步完善《条例》文本,为推动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供稿: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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