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岗位聘任工作初步完成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02浏览次数:6086


         按照《上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的要求,并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的有关精神,学校自2010年10月布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目前进展平稳。3月27日,校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工勤技能岗位的拟聘名单进行了确认;3月29日,校管理岗位应聘人员资格评议及岗位聘任顺利完成;3月31日,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议及聘任工作顺利完成。现已初步确定聘用名单,并已上网公示,随后学校将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工作协议书》。


        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事关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事关学校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全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为顺利实施我校首次岗位设置工作,我校按照制度入轨、平稳过渡、逐步到位、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各类人员按照核定的岗位性质、岗位职数进行分类、分级聘用。

        本次竞聘工作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类别、等级、数量,科学设置岗位。岗位设置工作在学校领导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广泛听取意见,先后召开三十多次座谈会,收集各类群体的意见,特别是全体教代会代表的意见。校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克服任务重、时间紧的困难,努力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先后制定了《上海师范大学岗位设置方案》、《上海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上海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上海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上海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校管理岗位评议委员会和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议委员会严格执行评聘条件,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地评议各申报人选。校管理岗位聘任委员会和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依据相关程序审核和批准了各类各级岗位人员的聘任。

        此次学校开展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各学院、职能部处和直属单位坚持工作原则、执行规定程序,使得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工作需要,着力体现人事政策的连续性以及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改革要求,通过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吸引人才,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协调、全面、快速发展。
(供稿:人事处 作者:颜 彦 摄影: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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