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将对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15浏览次数:1056


    为了切实加强继续教育的规范管理,迎接市教委继续教育工作专项检查,10月14日,学校继续教育工作会议上,就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本市普通高校贯彻落实科教党委、市教委“57号文件”精神开展专项调研和督查的通知》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校长助理高建华,继续教育学院领导以及各二级学院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教委强调此次开展调研和督查的目的首先在于全面梳理本市各高校以及所属机构在开展成人高等学历、非学历教育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各类办学的基本情况,分析高校在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中遇到的问题;其次是督促各普通高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我完善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规范办学。

    市教委还下发了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布置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专项检查的工作。教委将采用“学校自查、材料初审、实地检查、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市各类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办学质量展开专项检查和评估,建立客观公正的“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质量”评价制度和“办学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市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的准入标准,依法加强对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办学行为的管理。此项工作预计在2008年底前完成,我校人文学院等8家单位将接受市教委的检查。

    校长助理高建华要求各学院全面彻底开展自查,要不折不扣落实规范,要积极主动推进整改,要加大力度加强管理。继续教育学院于志华院长对落实教委相关文件,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提出要求,并就自查材料的填报标准和近期的工作安排做了布置和动员。(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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