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名称调整 学分学时不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9-26浏览次数:1307


    日前,学校教务处和法政学院联合发出公告,自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我校公共必修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并相应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专业必修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其学位课的课程性质、类型、学分、学时数均保持不变。考试和登分时均以新课程名称为准。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本次调整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08】1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教务处与法政学院共同协商决定的。

    公告要求,任课教师在高等教育出版社“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线”网站下载《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材编写课题组制作的修订活页后进行集体备课,并把相关精神和内容贯彻到教学中去,把下载的内容转发给学生。自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凡此前修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学生重新修读该门课程时,均按照新课程名称及新的内容进行,重新修读的考试成绩亦按照新的课程名称登录。 (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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