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校办作者:发布时间:2017-02-21浏览次数:2979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示范校的有关精神,现启动2017年度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包括市级项目和校级项目,校级项目即2017年校大学生科研立项项目(本科部分)。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本次项目选拔和申报工作。
一、        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申报项目。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应有明确分工。项目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
2.      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名,要求累计平均绩点在2.0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可交叉参与项目,已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      学院须为每个项目配备校内指导教师1名(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3个项目),应具有讲师(博士)及以上职称。鼓励实验室教师作为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
4.      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5.      申报项目须根据实际所需作详细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将作为项目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项的重要参考指标。
6.      鼓励项目传承。历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大学生科研立项项目,已完成结题验收的,希望作进一步研究,可优先申报市级项目(请在申请表中注明前期项目名称及成果)。
7.      2017年“1+2+4”RBL研究型项目经学校评议通过后,将优先推荐为市级项目。
二、        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类型上以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为主,主要包括:
1.      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      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      社会调查项目;
7.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学生填写《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2)提交学院。学院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提交材料及具体要求如下:
1.      《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2)
纸质稿: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并签名,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所有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保证至少一份原件),A4正反打印、左侧装订。每个项目的三份放一起,按项目汇总表所列顺序整理。
电子稿:以“申请表_学院名称_项目负责人名称_项目名称”命名。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
纸质稿:学院盖章,1份,打印A-N列即可。
电子稿:以“学院_大创申报汇总表”命名。
3.      项目简介、主要创新点和难点、预期成果形式
仅电子稿。填写在项目申请表最后一页,无须打印。
所有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和审核后,纸质稿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徐汇校区行政楼207室),电子稿发送至:pw1235@shnu.edu.cn,联系人:朱燕华,联系电话:64322110。
四、        申报、答辩时间
申报:请各学院于3月10日(周五)前报送所有材料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答辩:学校答辩评审预计于3月25日(周六)在奉贤举办。请申报人员做好准备,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
2017年2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