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师范大学“青年学者”、“优秀青年学术骨干”、“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17-09-28浏览次数:1733

各学院、各单位:
校第五届“青年学者”、第八届“优秀青年学术骨干”、第十二届“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在教学与科研中治学严谨,不畏艰苦,兢兢业业;关心集体,有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为学校建设作贡献。
2.身心健康,能从事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具体条件:
(一)青年学者
1.年龄在当年9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和艺术体育学科未满42周岁,理工科未满40周岁;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
3.近三年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过2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
4.获得过省部级人才计划资助(已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建议申报)。
(二)优秀青年学术骨干
1.年龄在当年9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和艺术体育学科未满37周岁,理工科未满35周岁;
2.取得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担任一门以上主干课程主讲教师,且教学效果良好;
4.近三年在权威刊物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获得过省部级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建议申报)。
(三)优秀青年教师
1.年龄在当年9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和艺术体育学科未满32周岁,理工科未满30周岁;
2.已取得博士学位(艺术、体育类要求取得硕士学位);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教学成绩显著,担任一门以上主干课程主讲教师,且教学效果良好;
4. 近三年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选拔培养名额:青年学者4名、优秀青年学术骨干20名、优秀青年教师20名。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9月28日——10月18日   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相结合,学院按名额择优向学校推荐。被推荐者按推荐类别分别填写《上海师范大学青年学者推荐表》、《上海师范大学优秀青年学术骨干推荐表》和《上海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家作出评价,学院签署意见后统一交人事处。
10月23日前   被推荐者向人事处师资办公室递交PPT多媒体演示稿(可发到yingc@shnu.edu.cn)。PPT包括近三年的教学、科研、教书育人、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内容,PPT汇报每人控制在5分钟之内。提供教学科研支撑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套。
选拔培养优秀骨干教师是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请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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