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学校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科技处与有关学院提前启动该项目的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动员、启动阶段:(11月份)
1、布置申报工作:(11月初)
2、申报动员会、申报政策宣讲与培训:(11月中旬)
3、各学院进行动员申报:(11月上中旬)
二、申报书撰写阶段:(11--2月份)
1、2016年11月起,教师就可开始撰写申报书(初稿、预审用);
2、12月30日前,教师完成申报材料初稿的撰写。
2、12月30日前,教师完成申报材料初稿的撰写。
(2017年1月后才能在基金委网上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
三、材料预审、完善阶段:(11-2月份)
基金项目实行三级预审:即(1)同行初审(项目申请人将初稿送同行专家征询意见);(2)学院评审(名学院分学科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把关);(3)科技处组织专家预审(学校层面由科技处请校内外相关专家为项目预审把关)。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如下:
1、同行初审
教师完成初稿后,及时将初稿送同行专家征询意见,根据同行意见不断完善申请书内容。(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间,申请人都可征询同行,请同行帮忙)
(同行初审时,各院系、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团队要协助教师送审)
2、学院评审
各学院根据教师完成初稿情况,分学科、专业请相关校内外专家进行初审,帮助教师完善申请书内容,提高申报质量。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完成学院层面的初审把关。
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创新团队、教研室,要做好初审的组织协调工作,进行学术把关。(学院按学科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分组请有经验人员来把关项目。形式可以是专家看材料评审,或教师汇报专家点评,或召开学术沙龙预审,每组一般请专家3-8人)
在1月13日 和2月20日前,各学院分两次将组织初审的情况及专家名单汇总发给科技处。
3、科技处组织专家预审
1、1月5日前,教师打印申请书初稿1份,交科研秘书或副院长汇总;
2、1月6日前,学院汇总“预申报统计表”,并将申请书初稿交科技处;
3、1月7—12日,科技处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并请校内外专家预审材料;
4、1月13--15日,给教师反馈预审意见(15日前教师到科技处取回初稿)。
四、正式提交与上报
1、2月28日16:00点,申报材料电子稿网上提交截止(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电子稿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暂不要打印)。
【请尽早网上提交,避免网络系统繁忙;科技处在2月21后网上形式审查,先提交的先审核;如果有问题,将退回电子稿,教师及时修改再提交;教师要及时在网上查看状态,如果状态为“依托单位已确认,或NSFC未审核”,则可打印申请书并上交)。
【申请书最后一页即“签字盖章页”,在确保课题名称、参与人员及单位不变的情况下,可提前单独打印这一页,签字或送交合作单位盖章,以免仓促】
2、3月7日16:00点前,打印纸质申请书并交科技处,包括2份纸质申请书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申请书已签字、合作单位已盖章;不要再交电子文件)。
3、3月8—14日,科技处再次形式审核、汇总上传,材料上报国家基金委。
各项工作进度安排
事 项 | 2016年11月 | 2016年12月 | 2017年1月 | 2017年2月 | 2017年3月 |
申请人 | 将初稿送同行专家征询意见 | 修改完善、网上填写 (1月5日前打印初稿1份) (2月28日前电子文件提交) | 正式提交 (3月7日前交纸稿2份) | ||
各学院 | 动员、组织 | 分学科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把关 (1月6日前汇总初稿交给科技处预审) (1月13日或2月20日汇总本学院初审情况) | 协助审核 | ||
科技处 | 动员、培训、组织 | 请专家预审 (1月12日前请专家预审) | 网上审查 (2月21日起电子审查) | 形式审查、正式上报 (3月7日后再审核) (14日左右报送基金委) |
(注:1、划线红字是教师或学院要注意的时间节点;2、科技处两次形式审查(网上电子文件和纸质稿),因为有些问题如超项、信息不一致等,只有汇总后才能审核到; 3、按校历,本学期2017年1月15日放假;下学期2月21日开学)
科技处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