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防汛防台工作事关学校和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穿在各项工作推进的过程中,一刻也不能松懈。现将防汛防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意识,宁可十防九空,也决不能心存侥幸。从现在起,各单位要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日常管理等方面切实做好充分准备。特别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二、各单位要按照《2015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总体要求以及《上海师范大学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各自负责的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人员到位、物资准备到位、应急预案完备、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应急联动,合力共同防范,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各项综合保障工作有序进行。
三、各学院、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应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设备物资、办公室、仓库、阳台等管辖的场所和责任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提醒本单位人员离开相关区域前切断水电、关好门窗。汛台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及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保护好集体和个人财产,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
四、各单位要加强防汛防台准备工作,及时检查和修复防汛防台设施;加强重点加强排水设施管理,在汛期预警来临前对校内河湖进行“预排、预降”工作;排水设施管理不到位,存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防汛防台时期开展的基建修缮项目,牵头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排水、排涝、抗风、防雷、人员紧急避险措施;发现施工废弃物堵塞校园排水管网设施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恢复,必要时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整改。
五、各单位应按照上报的防汛防台责任人、专项小组名单、检查整改情况以及本单位的工作预案切实开展防汛准备工作。因岗位调整发生责任人、小组名单变动的,应及时将变动名单重新报送,名单内人员假期有外出安排的,应安排好接替的联系人员。
六、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将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发布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和学校有关的工作要求,各专项小组负责人和各单位责任人收到信息之后,应根据情况做好相应的安排。
上海师范大学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