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建设智慧城市大环境背景下,根据学校信息化标准建设要求,也为了提高我校科研管理数字化建设水平,减少重复劳动,实现数据共享,经信息办、人事处、社科处等部门共同努力,我校“科研管理系统(社科)”已实现多平台数据融合功能。因此,2014年度科研成果等信息由教师本人录入,由所在学院或部门及社科处审核。
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成果: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包括学术专著、工具书、编著、译著、教材、电子出版物等)、发表的论文(含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的论文)、提交有关部门的研究咨询报告等。
2.获奖成果:除由社科处组织申报的科研奖项外的其它科研奖项、专利成果等。
1.点击学校主页右侧的“教职员工”下拉菜单,选择“信息门户”进入信息门户登陆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上海师范大学校园信息门户”页面,再从其左下方的“科研管理系统(社科)”进入“上海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社科)”。再选择上面的“科研成果”菜单,进入“成果管理”页面,按照左边“论文成果”、“研究报告”、“著作成果”等成果类别,分别选择“论文新增”、“研究报告新增”、“著作新增”等依次输入研究成果。(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2.填报方法
A.每项成果只记录一次,默认作者为独立或第一作者。
B.多作者情况:
a.科研成果的第一、通讯作者、第二作者同为本校在编人员,如需增加作者,点击第一作者名下录入的条目信息右侧“编辑”,该页面再点击左上横向菜单条的“论文作者”,进入页面添加作者。
b.第一作者为非本校在编人员科研成果,如通讯作者、第二作者需要录入其成果项,则需要“新增”论文条,录入第一作者,再进入该论文条目作如“a”项操作。
将录入信息的原件扫描或拍照,以附件形式上传。
论文类:出版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论文集另加书名页、版权而;
著作类:著作封面、书名页、版权页;
研究报告类:报告第1页、采纳证明等。
各学院科研秘书根据成果原件核对信息条目,核实无误即提交学校。社科处在学院(部门)“提交”后,再据附件审核。
本次科研管理系统信息填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5日24:00。各学院科研秘书须在1月6日完成本学院全部科研成果核对工作,1月8日社科处结束全部的数据审核,并完成与教育部信息统计接轨工作。
1.科研项目、科研奖项(限由社科处组织申报的科研奖项)原则上由社科处集中录入。个人录入的其它科研奖项,需在系统中提交附件,并经学院审核原件后提交。
2.本系统中的所有数据是校(院)级科研考核、科研奖励的原始依据,是教育部年报统计的来源数据,也是校外机构对学校评估的重要数据来源。因此,需要认真对待。
3.2014年度的学校科研奖励与今年填报教育部年报统计系统数据同步,即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未录入的信息不计入2014年度奖励范围。
4.联系人:
科研信息:刘志惠64321858,耿亮64322433
人事信息:张健锋 64322650
IT技术支持:顾益明 64322621转803
社科处、人事处、信息办
2014.11.2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