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5年上半年赴孔子学院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2浏览次数:9080

为进一步推广汉语教学,提高孔子学院/课堂办学质量和水平,推动中外教育文化交流,根据国家汉办及外方要求,现面向我校学生选拔2015年上半年赴孔子学院的志愿者。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岗位需求

序号

孔子学院/课堂

需求人数

相关要求

在外时间

1

日本福山大学孔子学院

1

附件1

20153-20162

2

博茨瓦纳大学孔子学院

7

20155-20165

*因孔子学院志愿者的招募一般只面向中方合作院校,建议不要报其它学校的孔院志愿者岗位,避免浪费宝贵报名机会。

*另有普通志愿者项目岗位(见附件2),请注意不同国别的派出时间和具体要求,衡量自身实际条件,慎重报名。

 

二、报名对象

 2015年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基本要求: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达到英语四级425分,赴欧美志愿者达到英语六级425分,或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岁至50岁之间。

 四、报名程序

1、报名者须于10月29日(周三)前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预报名信息,在线提交,并生成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打印、签字。(具体填写要求请见附件3)申请者必须于10月29日(周三)下午16:00前向各学院负责老师递交以下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各学院负责老师联系方式请见附件4)。

电子版材料包括:

1)网上系统生成的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电子版PDF格式,按孔院/普通-国别-姓名-“孔院/普通-国别-英”命名),《汉语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电子版(PDF格式,以“姓名+综审表”命名)。

2)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XX学院选派2015年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表》(附件5)。

纸质版材料包括:

  (1)网上系统生成的PDF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打印签字

2)网上系统中生成的《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打印签字

3学历学位(大四在读学生由学院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复印件

 

2、各学院汇总报名表(见附件5),经本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请于1031日(周五)17:00前,连同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学历学位证(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相关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处。电子版发送至:zhiyuanzhe2015@126.com; 纸质版送至:国际交流处210室。

五、选拔及录取

1、学校初步遴选:国际交流处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推荐至国家汉办;

2、通过学校遴选的报名者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

3、通过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选拔者,须参加储备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根据外方(孔子学院)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赴孔子学院志愿者录取名单。

六、待遇

  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800-10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方为志愿者提供住宿和医疗保险。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详见附件6),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七、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4322559

联系地址:国际交流处210办公室

附件12015年上半年普通志愿者项目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15年上半年赴孔院(课堂)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附件3: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在线填写说明

附件4:各学院联系老师及联系方式

附件5:上海师范大学XX学院选派2015年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表

附件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际交流处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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