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是指导宝山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为充分体现思路引领、顶层设计、专家智慧、公众参与的规划编制思路,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参与度,更好地反映社会公众期待,经宝山区政府同意,现将宝山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中的重大课题及相关子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咨询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四、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14年9月25日—10月8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bs.gov.cn)、宝山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bsfgw.gov.cn下载《课题指南》、《宝山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问题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4年10月8日前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文件至baoshan135@shbs.gov.cn。 5.组织评审:对于公开选聘课题,区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操作性,以及研究团队实力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4年10月12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五、课题进度要求 1.签订任务书。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4年10月13日前与区发展改革委签订课题任务书,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10月底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区发展改革委届时将组织召开“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问题中期成果交流会。 4.课题结题。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14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区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六、研究内容及经费 详见《课题指南》。 七、联系方式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三五”规划工作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友谊路17号3号楼302室(邮编:201900) 联系人:王飞沈聪杨笛 联系电话:56600879 传真:56601640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4日 |
附件:课题指南.doc 附件:课题申请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