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5浏览次数:7856

       “十三五”规划是指导宝山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为充分体现思路引领、顶层设计、专家智慧、公众参与的规划编制思路,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参与度,更好地反映社会公众期待,经宝山区政府同意,现将宝山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中的重大课题及相关子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咨询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四、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14925108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bs.gov.cn)、宝山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bsfgw.gov.cn下载《课题指南》、《宝山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问题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4108日前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文件至baoshan135@shbs.gov.cn

  5.组织评审:对于公开选聘课题,区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操作性,以及研究团队实力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41012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五、课题进度要求

  1.签订任务书。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41013日前与区发展改革委签订课题任务书,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1410月底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区发展改革委届时将组织召开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问题中期成果交流会。

  4.课题结题。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1412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区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六、研究内容及经费

  详见《课题指南》。

  七、联系方式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三五”规划工作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友谊路173号楼302室(邮编:201900

  联系人:王飞沈聪杨笛

  联系电话:56600879 传真:56601640

  电子邮箱:baoshan135@shbs.gov.cn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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