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的“高峰、高原、特色学科建设计划”精神,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将沿着特色、高原、高峰分层线路逐级推进。在总结前几期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验和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准备启动新一轮理工科重点学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实施细则通告如下:
一、建设目标
1. 提升原有优势,培育新型骨干学科
具有传统优势的基础学科将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力争做强做优,在此基础上不断寻找产生新特色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特色研究方向,并以优势学科促进交叉学科的发展。
对于有一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特色学科将进行重点培育,通过科学研究能力的提升,体现学科发展张力,拓展核心竞争力;通过高质量科学研究蓄积人才培养优质资源,使这些学科能够成为支撑我校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的新型骨干学科。
2.为提高学科建设层次搭建平台
对接上海市高峰、高原计划,通过周期建设,在保持和提升现有基础学科优势的同时,培育一批有一定基础,有发展前景的学科,使这些学科特色更鲜明,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在上海、全国同类院校相同领域中具有竞争力的学科,为我校争取高层次平台建设储备学科资源。
3.培养优秀的学术带头人
结合我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将营造适合中青年教师成长的优良环境,让中青年骨干力量有机会脱颖而出,锻造一批有志成就学科建设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二、有关条件和要求
1、申报学科的研究方向、人才储备、学术积累等方面,与其他学校同类学科相比,有独特优势和可预见的发展前景。
2、学科申报范围:申请学科应是我校发展的主干学科,原则上以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1)中规定的一级学科申报。
3、学科负责人要求:研究生导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一般应有三个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其主干成员应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或承担过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5、学科队伍应有合理的年龄结构,提倡队伍年轻化,总人数不少于9人。
6、学科带头人只能承担一次校级重点学科或校级创新团队的建设任务。
7、学科成员不能再申请参加校级创新团队(第五期)的建设任务。
8、实行“2+
9.坚持分类建设、分类评价。在重点学科遴选、建设目标规划、拨款机制和评价验收标准上实行分类指导。
10. 根据重点学科类型和建设目标的不同,建设经费每年20—50万元,最终核拨经费数额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批准的预算为准。
三、申报截止日期和上交材料要求
1.学校申报的截止日期为:
2. 凡拟申报的学科必须填写《上海师范大学重点学科申报书》(附件2)和《学科专业建设类项目申报书》(附件3),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经所属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科技处,同时上报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材料。
3. 科研数据统计时间段为:
四、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余 强 王 沛
电 话:64322117,64328632
E-mail:yuqiang@shnu.edu.cn
科 技 处
2014年6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