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由上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第十三届(2014年)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及部门科研负责人和准备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以下申报事项,认真组织申报,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和市委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聚焦民主法治相关热点、难点和瓶颈问题,突出前瞻性、应用性的要求,开展上海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推进法治上海的建设提供实践依据和理论支持。
二、工作流程和要求
(一)课题申报
1、申报由联络员单位组织。申报个人填写申报表(附后,请先看填表说明),申报表交单位汇总后,由社科处统一报上海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在上述课题之外,各课题组织单位可申报1项重点课题。重点课题须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要求,由各课题组织单位牵头开展,申报时应提交重点课题研究方案,填写申报表重点课题有关事项。完成立项的重点课题成果直接进入复评阶段。
3、每个申报个人最多(参加)申报2项课题。
4、申报选题应从《课题研究指南》中选定。对符合民主法治主题且确有重大研究价值的选题,可不受其限制,但应事先与依法治市办商议。
5、申报者要上报材料是:亲笔签名的书面申报书一式3份,同时上报申报书的电子文档,也可直接发送E-mail至xusongru@shnu.edu.cn。
6、学校申报截止日期是:2014年4月24日;
(二)课题立项
1.课题立项标准:一是完整填写申报表,特别是课题申报立项理由、课题研究大纲和工作进度部分,应严格依照课题研究标准填写;二是申报选题须切合“民主法治”应有之意,既具备一定的宏观视野,又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不拘泥于细节的或技术性问题研究;三是申报民主法治课题的项目应是在本届课题评审工作结束之前,未参加过全市性的评奖,且未在其他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参加过所属系统评奖的,应在申报表上对获奖情况予以注明);四是必须在截止日之前通过各课题组织单位统一申报。
2.所有符合标准的课题将被立项、编号,各课题组织单位应在收到立项通知后及时将立项情况及编号告知课题申报者。
(三)课题培训
各单位组织单位在课题立项后三个月内,应适时组织开展课题培训,培训形式由各课题组织单位视情自行安排决定。
(四)成果提交
1.课题成果提交截止日为2014年10月24日,逾期提交无效。
2.课题成果由各课题组织单位统一收集提交至依法治市办。提交方式为纸质版本与电子版本各一份。
3.课题成果字数应控制在8000字以内,包含核心观点及有效支持该观点的背景、数据、案例等。课题成果应遵守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保证原创性和真实性,内容充分联系实际,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格式规范。
(五)评奖表彰
(一)课题评奖由依法治市办于年底进行,评出奖项并予以表彰。
(二)课题表彰获奖作者以最终提交成果上的署名为准。
(三)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依据一是各单位课题成果获奖数量及等次,二是课题工作的组织指导、申报筛选、中期培训和成果编辑的开展情况。各课题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上述工作后,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依法治市办。
(六)成果运用
(一)获奖课题成果将优先推荐列入市社联年度课题表彰范围。
(二)依法治市办将继续对本届获奖成果进行编辑出版;各课题组织单位配合开展获奖成果的编辑工作。
(三)对本届所有报送的课题成果,依法治市办将甄选部分在法治研究会内展开研讨并在《法治研究》上发表,或者整理编发成参阅稿、专报等形式供领导参阅。
(四)对符合当年市社联、有关社会团体及其他课题评审系统或外省市有关征文要求的课题成果,依法治市办将予以推荐参加。
需要说明的是课题立项时没有经费,等成果上报后参加评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申报者,会有不同数额的奖金。
三、其他: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徐松如 电话:64321529 E-mail:xusongru@shnu.edu.cn
社科处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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