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发布了201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的申报通知和指南,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积极参与申报。
申报指南及具体要求请查询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网上办事大厅”栏。申请专题(二)“政府间国际合作”和专题(三)“国际学术合作交流”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与国外合作伙伴具有良好的合作交流基础,其所在单位须与外方合作伙伴签有合作协议或相应文本,并在提交项目申请时一并提供有效的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中、外文)。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如下:(a)合作文本须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纸说明(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b)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c)合作文本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
(2)申报专题(二)“政府间国际合作”的项目,须提供境外政府或当局主管部门对于此项合作提供资助的书面证明材料,诸如项目合同、拨款证明等。
(3)申报专题(三)“国际学术合作交流”的项目,须先由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组织本单位进行项目预申报、预评审,各单位根据预审结果,择优在限额内向科委推荐。通过项目邀请来沪开展合作研究的海外高层次科技人员须是国外著名科研机构的高层次学者,或是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技术专家或创新管理人才。申请本类项目另须提交外国专家学者的个人简历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等附件。
申报注意事项:
1、由于市科委限额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在网上填写申请前,请与学校科技处联系(最晚于5月9日前),告知拟申请的专题、方向及合作方等信息。
2、网上在线填写、提交“可行性方案”,然后用A4纸双面打印“可行性方案”。
“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填写注意事项:(1)“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承担企业(单位)知识产权情况表”有关信息数据请从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查询。(2)“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请参照“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预算编制要求的说明”,按要求预算和填写。
3、申报材料请在5月16日前一式4份交学校科技处。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黄德平 电话:64322385
科 技 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