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执行《上海市查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散发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51号令)要求,积极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建设环保节约型校园,营造优美校园环境,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园环境宣传作进一步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本学期起,徐汇、奉贤两校区横幅必须悬挂在专门的悬挂设施上,禁止在树干上及其他部位悬挂横幅、三角旗、灯杆旗等任何宣传品。
二、目前有横幅悬挂设施的位置是:徐汇校区东部学思东路(2条);奉贤校区学海路(3条);奉贤校区学生班车点(1条)。
三、徐汇校区西部校园、奉贤校区南大门处因无专门悬挂设施,不再悬挂横幅。因全校性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在无专门设施的物体上悬挂横幅和其他宣传品的,必须由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四、学校所有横幅、灯杆旗等环境宣传品的布置须经宣传部审批,并在规定的位置、规定的时间内布置。未经审批的违规环境宣传品,将由资产处联合后勤负责清除,因清除违规宣传品而发生的费用由违规单位承担。
五、横幅使用申请流程照旧。具体为:
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宣传部文明办审核——申请单位委托制作——校保洁队统一安装。联系地址:徐汇校区综合楼801室,联系电话64322620;奉贤校区行政楼楼205室,联系电话57123268。
六、横幅使用须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每个申请单位同时段获审批数量限1条,悬挂时间不超过3天,悬挂位置由宣传部统筹安排,不得擅自变更。
七、 希望有需求的单位尽量使用校园电子屏和网上海报进行宣传。
1、目前校内电子信息屏分布情况:
徐汇校区:西部学思西路与学政路交叉口
奉贤校区:南大门;三教;四教
2、电子信息屏使用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宣传部新闻中心审核——通知网络管理人员上传内容。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综合楼803室,联系电话64322427;奉贤校区行政楼
205室,电话57123268。
3、上海师范大学网上海报(网址:http://haibao.shnu.edu.cn)申请流程:
文字信息和相应图片投稿至haibao@shnu.edu.cn,图片要求竖版。联系地
址:徐汇校区综合楼803室,联系电话64322427。
本通知规定自2013年3月26日起执行。
校党委宣传部、资产处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