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上海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创建优秀项目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0浏览次数:2393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基层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力,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交流和总结基层单位文明创建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从2013年起,建立两年一度的上海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优秀项目评选制度。该评选制度将作为校基层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补充,共同起到激励和促进我校基层文明创建的作用。
现将开展“2011-2012年度上海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创建优秀项目”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单位申报项目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2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项目,或近两年取得的能体现文明创建的新进展及群众参与性并具有良好社会影响优秀成果。
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 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过程中,找准问题、克服瓶颈、破解难题的举措和实践。
2.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促进内涵发展,运用创新载体打造的文明创建品牌和特色项目。
3. 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中,富有成效的方法和经验。
二、申报要求
1.下载《2011-2012年度上海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创建优秀项目申报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2.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申报工作,按照要求择优报送本单位申报材料,各单位限申报1项。
3、申报项目须主题明确、特色鲜明、成效突出。不可多项目、多主题合并。
4. 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为2013年3月27日,请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xwmb@shnu.edu.cn,同时将纸质件1份送至校文明办(综合楼805室)。联系人:吴晶晶,电话:64328636。
三、材料要求
1.填妥《2011-2012年度上海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创建优秀项目申报表》,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请另附1500字左右的申报项目说明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等要素。
3.能够充分展现申报项目的电子照片3-5张。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要突出创建项目的特色、亮点与成效。
四、奖励
本次评选活动将评出“2011-2012年度上海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创建优秀项目奖”和“提名奖”若干项,并将在2013年度上海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大会上予以表彰和奖励。
                                                                              
                                  上海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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