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09浏览次数:2886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发布了2012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通知,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积极参与申报。
申报指南及要求请查询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网上办事大厅”栏。
注意事项:(1)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博士生导师资格,且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
(2)申请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年龄未满50周岁(指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3)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类,含优秀学术带头人或B类,含优秀技术带头人)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
(4)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年,项目资助额度为40万元。
(5)市科委实行限项申报,我校的申报名额是2名。若超过人数申请,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
(6)“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填写注意事项:1“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承担企业(单位)知识产权情况表”有关信息数据请从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查询。(2)“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请参照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预算编制要求的说明”,按要求预算和填写。
申请时网上在线填写、提交,然后用A4纸双面打印“可行性方案”。申请材料(附件与可行性方案装订在一起)322日前,一式4份交校科技处。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黄德平 电话:64322385

科 技 处
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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