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接上海市委外事外宣工作领导小组外事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通知,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现就本校2012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中办发[2008]9号文件、沪委办发[2008]14号文件有关规定,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2.出访任务要明确,出访行程合理,出访人员职务与出访任务相符,不得将出访视为一种待遇并相互攀比,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非在职人员不再派遣其出国(境)执行公务。
3.各学院、部门要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制订2012年度各级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继续实行总量控制,量化管理,保压结合的方针,据同一原则严格审核处级及以下人员出访团组。
联系人: 由杨 甘大全 张欣亮
联系电话:64328849
上海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
201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