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本市国际汉语教师和志愿者人才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06浏览次数:3755

为及时响应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对外汉语教师和志愿者选拔要求,根据市教委关于建立本市国际汉语教师和志愿者人才库项目的要求,在市教委国际交流处的指导下,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承担有关实施工作。我校由人事处、学生工作处(部)、研究生处(部)和国际交流处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单位应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并指派具体工作人员,做好我校国际汉语教师和志愿者人才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宣传和信息初审等组织实施工作。
 
二、信息采集对象
1.对外汉语专业或具有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在校研究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师;
2.具有对外汉语教师或志愿者服务经验的学生或教师;
3.有志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的其他专业的学生或教师,包括英语专业,以及中文、历史、哲学、教育学、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专业(须具有英语六级或以上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当于英语六级或以上水平)。
 
三、信息报送流程
1.即日起至9日各部门做好该项工作组织和宣传工作,将上海师范大学“推荐码”(48u63f)告知信息采集对象;
21210日至1216日信息采集对象(个人)可登陆上海国际汉语人才网www.shicn.netIP地址:203.156.200.157),注册并登录个人信息。信息登录完整提交后,下载并打印《信息采集表》,上交所在院系,各院系负责审核该表所填信息准确与否,如有错误,请退还给本人。
3. 各学院请将审核完毕的《信息采集表》报送至所在学校有关负责机构:人事处负责教师《信息采集表》的收集和网上信息审核工作;学生工作处(部)和研究生处(部)分别负责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的《信息表收集》和网上信息审核工作;
3.我校国际交流处负责收集审核完毕的《信息采集表》,统一交至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采集对象信息进行复审,将复审通过名单报市教委国际交流处确认后,正式入库;
 
四、其他有关事项
12011年信息报送时间为11101218日。
2. 正式入库的教师和学生将作为今后选拔国际汉语教师和志愿者的首选的对象,敬请有关教师和学生特别注意。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部(处)、国际交流处
2011125
热点新闻
最新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