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10浏览次数:676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1]52号)精神,中组部启动了“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凡入选该计划的青年人才可获得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为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35周岁以下(截止201111);
  3、具有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者填写申报书,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并准备相关的附件材料。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2、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114(周一)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四份,附件材料(附电子版)报校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3、学校审定后上报上海市教委。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3993   E-mailyingc@shnu.edu.cn
 
人事处
20111110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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