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生物医药领域产学研医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2浏览次数:2666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发布了2011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领域产学研医合作项目的通知。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积极参与申报。
具体申报指南及要求请查询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网上办事大厅栏。
申报条件:项目必须由牵头企业提出申请。本市有意申请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承担相关研究任务的科研与医疗机构的科研人员,可按照《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版)》(可从上海科技网站下载,具体见申请方式),离线填报打印后,提交至对应的上述项目牵头企业,并与牵头企业协商,共同参与项目的申报。牵头企业确定最终的合作单位,并在申请材料中,以合作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权益等内容。参与申报的合作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前期研究基础,具备解决牵头企业科研需求的能力。合作单位可就单项研究内容提出申请。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申请方式:项目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超过三项。已申报今年市级财政支持的其它类别科技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申请起始日期为2011920日,合作单位向牵头企业提交课题可行性方案的截止日期为2011930日,牵头企业网上填报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截止日期为20111014日。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联系人:黄德平 电话:64322385
       科技处
20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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