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发布了2011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纳米科技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实验动物研究项目、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技术标准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等通知,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积极参与申报。
具体申报指南及要求请查询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网上办事大厅”栏。
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年度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鼓励产学研用或多中心联合申请,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或授权协议,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申报时需附许可研究批件复印件、有关知识产权批件复印件等。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请在A4纸上写明已申报的类别、课题名称、申请人和单位等信息,装订在这次申请材料的最后)。
“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填写注意事项:(1)“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承担企业(单位)知识产权情况表”有关信息数据请从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查询。(2)“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请参照“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预算编制要求的说明”,按要求进行详细预算和填写。
申请时网上在线填写、提交,然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申请材料在9月26日前,一式4份交校科技处。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黄德平 电话:64322385
科技处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