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这一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1]14号文件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规定,现将2012年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务必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推荐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并做好推免生工作。
2. 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分管本科教学或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这一工作。成员由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自定。推荐工作小组名单请于9月1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3.依据有关规定,今年推免生名额仍然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今年又增加了专业学位推荐比例),且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名额。故学校根据我校已有专业硕士学位的学院招生名额分配情况对专业硕士名额做了相应的分配(部分没有专业硕士的学院也有分配)。请各学院在推荐学生时务必将两类学生区别开来,并在学院上报的学生名单汇总表上予以注明其推荐类型。(分配名额以下达到各学院的名额为准)
4.本次推免生中所指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含免费师范生、民族班学生),但包含春季入学的学生。
5.本次所有推免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实行半收费,根据专业实际标准收取。
6. 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的日程安排:
1) 9月9日,各学院开始本次推荐工作。
2) 9月20日,初步确定上报的推荐生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3) 9月27日前,把推荐生的名单汇总表、推荐表、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及业务考试成绩交教务处。
4) 10月10日前,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初步确定推免生名单。
5) 10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推免生名单。
6) 10月18日,学校公布推免生名单。
7) 10月23日前,有关学院组织专业复试、外语口试,并将成绩报研究生处。
8) 10月25日,推免生到研究生处预报名。
7.以上日期请严格遵守,逾期不再受理。
8.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9. 各学院要负责做好获得推荐资格学生的思想工作,应避免出现已经成功直升而中途随意放弃推荐名额的现象。否则,学校将在下年度该学院的免试推荐名额中扣除相应浪费的名额。
10. 教务处联系人:吴爱惠 联系电话:64328661
电子邮件:wah@shnu.edu.cn
教务处
研究生处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