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发布了2011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领域和科技项目、高新技术领域科技项目的通知,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积极参与申报。
具体申报指南及要求请查询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网上办事大厅”栏。
申报条件:项目责任人须是学校全职工作人员且申报当年一般不超过60岁,项目负责人和子课题负责人,每年投入申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每年投入申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位申请人限报一项,目前承担上海市科委基础研究重大、重点在研项目的(不包括2011年结题的项目),本次申请不予受理。每个项目的承担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或授权协议,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申报时需附许可研究批件复印件、有关知识产权批件复印件等。
“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填写注意事项:(1)“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承担企业(单位)知识产权情况表”有关信息数据请从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查询。(2)“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请参照“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预算编制要求的说明”,按要求进行详细预算和填写。
申请时网上在线填写、提交,然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申请材料在9月22日前,一式4份交校科技处。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联系人:黄德平 电话:64322385
科技处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