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级文科学术创新团队(第四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02浏览次数:3888

文科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培育和构建人才高地,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申报新一轮文科学术创新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1、面向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以及人才战略目标,通过在若干优先发展领域的有限主攻方向上,组织、培育和建设优秀学术群体,集聚核心创新资源,构筑人才新高地。
2、通过建设,创新团队能基本具备进入上海市优秀学术群体计划的必要条件,争取进入教育部及国家的优秀创新团队,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及上海市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并产出一批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
二、有关条件和要求
1、学术创新团队的主攻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所确定的优先领域。
2、学术创新团队应以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等为依托申报,其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具有优势,科研和教学工作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建,希望通过学科交叉融合,着力发展新兴、前沿、边缘和交叉学科,不断形成学科建设新的增长点。
3、学术创新团队的负责人为本校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并已经取得优秀业绩,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知名度。
4、团队成员之间要有科学的互补性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团队研究成员一般要求要有5—8名,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2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45周岁,原则上以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曙光计划”、“浦江计划”、“晨光计划”等项目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体,适度吸纳国内外优秀学者作为兼职研究人员。
5、团队负责人只能承担一次校级创新团队或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任务。团队成员若正参加已立项校级创新团队或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任务,且在建设期内,则原项目结题前不能申报。
6、文科学术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14年12月。资助额度为45万元,经费一般分三年下达。
7、申报者请在学校社科处网页“资料与下载”中下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也可从本通知后的附件中直接下载。在填写《申请书》前,请申报者认真学习《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8、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上交材料数:
学校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18日,《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于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盖好章后交至社科处,同时上报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材料。电子版本材料请发至xusongru@shnu.edu.cn。
三、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徐松如 电 话:64321529 E-mail:xusongru@shnu.edu.cn



社科处
201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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