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申报新一轮理工科学术创新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学术创新团队的主攻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的科技发展规划所确定的优先领域。
2.申报对象为我校有相当研究基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的学术骨干,主要研究成员5-8名,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2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45周岁;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学术带头人,并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优秀业绩,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知名度。
3. 团队负责人只能承担一次校级创新团队或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任务。
4.团队成员若正参加已立项校级创新团队或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任务,且在建设期内,则原项目结题前不能再参加承担校级创新团队的建设任务。
5.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14年12月。
6.项目资助金额根据学科性质不同有所差别,一般实验性学科为90万元,非实验性学科60万元,经费一般分三年下达。
7.申报者请在学校科技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按要求填写。纸质申请书打印一式两份(A4纸),于2011年6月16日前,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交科技处。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余 强 章 敏 电 话:64322117,64322385
科技处
201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