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1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及申报程序见附件8、9、10的通知。
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 13745-2009)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专项任务项目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 教育廉政专项:
课题范围和资助额度:申请者应围绕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紧密结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推进教育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实践相适应、与教育发展重要步骤相一致、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相配套。要着眼于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从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出发,从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注重实用性。今年要坚持改革创新,重点围绕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同时要关注已开展研究的有关课题,避免重复申报。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本次项目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设有教育廉政研究基地的高校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项目:
本次项目分为:①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②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③自筹经费类课题,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助额度不低于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申请者应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 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研究专项:
本专项设立一般项目22项左右,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申报题目参照指南(见附件)。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011年上述三类专项任务项目均需要网上申报。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般常规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http://www.sinoss.com),点击右上角“2011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在线申报”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下载并查询申报资料,包括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一般常规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一)个人填写申请书流程:
1、点击页面左侧“申请书下载”,下载申请书软件;(注意区分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
2、双击下载的文件安装到指定文件夹;
3、双击该文件夹中的“2011年项目申请书.doc”文档,按提示填写内容;填写过程中,请不要修改第6、7、8、9页中关于项目论证部分内容的word表格结构,以免破坏脚本程序,最终造成无法“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
4、完成“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保存文档,打印申请书并签字,将打印稿交学校社科处;如果您使用非默认安装模式安装的Word 2003,可能在打印时会出现“隐含模块编译错误”的提示信息,遇此情况,请用典型安装模式重新安装Word 2003,再进行打印即可;
5、网上上传申请书电子版(只上传该文件夹中的word申请书文件),同时发送给社科处,xusongru@shnu.edu.cn。
(二)个人上传申请书文件流程:
1、点击左侧“登录系统”栏中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本系统采用Email作为帐号,红色星号栏必须填写),必须实名注册,并保证姓名与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负责人完全一致;
2、注册成功后回到系统首页登录;
3、在项目申报页面中点击“上传申请书”按钮选择已填写好的申请书word文件,并点击“打开”(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电子文档与纸质申请书一致);
4、上传成功后会显示申请书的状态提示和基本信息内容。(初始状态为:“未审核”,随着学校科研处和省市管理部门的审核操作,状态会相应变化,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申请书)
(三)上传申报文件说明:
1、Word申请书上传之前务必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确认Word文档第一页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项目申请书”提示信息,并保存文档。
2、请保持word申请书的原格式,不能对其进行压缩等操作。
3、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个人自己上传,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由学校科研处统一上传。
五、申请书填写的其他要求
1、申请书前面的“填表说明”请申请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其要求来填写申请书,同时注意本通知上交材料的要求;
2、申请书中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和“研究方向及代码”等栏目均是下拉菜单式,请仔细选择,不要选错;一旦选择准确保存后,《申请评审书》中灰颜色的相关信息是自动生成的,不能在申请书中直接修改,一定要到前面相应的“点击此处修改”栏目下才能修改。
3、“学科门类”一定要按照前述24个学科门类填写,填写范围依据《学科分类与代码表》(国标GBT 13745—2009)”,《学科分类与代码表》可在社科处主页“资料与下载”栏目查询并下载;如果是“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在“研究方向及代码”栏目中一定要选择好相关学科。
4、第2页上面的“课题组其他成员情况及签名”,请课题组成员一定要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5、第10页的“项目承诺书”,请申请人一定要在此签章,否则不予受理;
6、一般常规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内每一项内容,请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所限定的字数和页数填写,如有的地方“限2页,不能加页”,您必须限在2页不能加页,有的地方“限800字”,您必须控制在800字以内,不得超过800字等,否则申请书不能网上提交,所以请务必保持申请书原有的的页码和格式。
7、《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和《专项任务申请书》均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8.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一般常规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的《申请评审书》B表中均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六、学校截止时间和上报材料要求
1、一般常规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学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8日,一般常规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书面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1日;请各有关学院、部门严格遵守学校的截止时间。
2、申报材料:
(1)、一般常规项目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请发送至xusongru@shnu.edu.cn(请在邮件发送标题栏注明××学院、部门××教育部项目申报表)。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除了上述两项以外,《申请评审书》后还需要附我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帐凭证或银行回执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教育廉政专项任务项目需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B表部分(即《申请评审书》4-9页)一式7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
(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A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匿名评审表(B表)7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
(4)、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专项任务项目需上报完整准确的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一式2份(包括原件1份)。也需要上报与书面《申请评审书(含A、B表)》等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
(5)、上述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含A、B表)》等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
七、其他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科研副院长联系,也可直接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徐松如 电 话:64321529 E-mail:xusongru@shnu.edu.cn
附件:
社科处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