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安全单位”评估指标》,经各参评单位自行申报,校安全办检查验收,并经校综治委审议决定,下列单位为我校2010年度安全单位(按单位笔画排序):
人文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对外汉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后勤实业中心 法政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金融学院
图书馆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科技开发总公司 校医院
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商学院 接待服务中心
谢晋影视艺术学院 数理学院
现进行公示,各单位或者个人如有意见,可与校安全办联系。
联系电话:64322113;联系人:陆金权。
公示期:2010年12月29日――2010年1月4日
上海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O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