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消除校园不文明现象,以进一步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环境整治”活动。具体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2010年12月3日至30日。
二、集中整治内容:校园内乱张贴(即在布告栏等规定部位以外的张贴行为)、乱悬挂、乱堆放、乱晾晒(即在教学、行政办公、文体活动等公共区域内晾晒衣被的行为)等不文明现象。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广大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杜绝上述校园不文明现象,禁止校园不文明行为。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采取相关措施,对校园部文明现象进行集中治理和管理。
3、12月13日到20日,学校将组织一次集中检查。
校文明办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