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决定于2010年12月3日至12月20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宣传栏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求
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三清理”(清理宣传栏设施、清理宣传内容、清理宣传栏乱张贴)要求,对校园宣传橱窗、公共海报栏、阅览栏、自动售货机、布告栏、广告栏进行集中整治。
具体要求:(1)宣传内容过时、陈旧的要进行更换;(2)设施破损的要加以修缮;(3)对多余的、不使用的宣传栏要予以拆除。
二、检查
1、各学院、有关单位于12月12日前完成对管辖范围内的校园宣传橱窗、公共海报栏、阅览栏、自动售货机、布告栏、广告栏的集中整治。
2、12月13日至20日一周内,学校将组织集中检查。
通过本次集中整治,学校将对校园内无主宣传栏予以集中处理。
校文明办
20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