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公派出国(境)访(留)学工作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同意派遣开国银等34位人员公派赴国(境)外访(留)学(任教)。
现将有关名单公示如下:
生环学院 | 开国银 张 舟 |
教育学院 | 俞 可 许 苏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宋佩玉 周治华 |
人文学院 | 连志英 施 晔 陈五云 |
数理学院 | 季 隽 邢业朋 唐艳学 王 丽 王 敬 |
外语学院 | 李丹(大)王丽敏 宋秀平 李艳平 田 荔 叶 倩 |
信机学院 | 李传江 谭永红 |
商学院 | 刘红梅 |
建工学院 | 方明霁 |
哲学学院 | 乐小军 王建平 |
信息中心 | 瞿雪萍 |
学工口 | 陈晓虹 卢丹凤 |
图书馆 | 刘晓霞 许继新 |
旅游学院 | 温家洪 |
对外汉语学院 | 章睿健 杜 轶 |
公示时间:11月29日——12月5日。
如对拟派出人员有异议者,可于12月5日之前通过来访、来电、来函等形式把意见反映到校公派出国(境)访(留)学工作小组。
联系电话:64323993 ,联系人:蔡莹,工作地点:行政楼401室。
人事处
201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