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2011年学校公派出国(境)访学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06浏览次数:6378

2011年校公派出国(境)访(留)学申请工作即将开展。
我校公派出国(境)访学有两种选派形式:学校项目选派、个人联系学校资助项目选派。
学校项目指学校和外方学校签署交流协议,定期选派教师出国(境)访学。经费由学校(学院)或外方承担;
个人联系学校资助项目指个人提出申请,由校公派出国(境)访(留)学工作小组根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需要,决定是否派出和是否资助出国费用。
本学期个人集中申请时间为9月8日——9月24日。请拟申请公派出国(境)访学的教师填妥《公派出国(境)访学申请表》(人事处网页可下载),交学院签署意见后,于9月24日前交校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401室)。
学院(部门)联系选拔教师出国访学(任教)项目需纳入学校总的选派工作中。请学院填妥《学院联系出国(境)访学(任教)项目申报表》,于9月24日之前交人事处。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3993
   
人事处
2010年9月7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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