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申报2010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及2007年入选该基金教师的结项考核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31浏览次数:4476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人【2010】38号文件,2010年选拔申报“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及2007年入选该基金教师的结项考核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拔申报2010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
 
一、鼓励青年教师参与产学研践习,提升服务社会的实践能力,申报本基金资助项目的青年教师,在保证教师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可将所立科研项目与参加企业等实际部门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广大青年教师的技术能力和实践能力。市教委将优先资助以产学研为主题的教学科研和实践项目
二、申报、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1、2010年“优青基金”选拔对象应为2008年8月3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进入高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当年12月31日为准)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职青年教师。
2、初进高校工作不满两年,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任讲师及以下职务,目前未承担科研项目。
3、回国留学人员符合第2、款条件,年龄可适当放宽。
4、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乐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5、业务基础、能力: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发展潜力,有投身教学科研志向,将可以胜任本学科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6、管理水平:善于团结协作,已显示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7、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申报、选拔和审核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经选拔、审核后,可通过网上申报并完成科研立项申请。
四、资助方式
1、上海市教委对入选者给予一次性科研启动资助经费。资助标准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授权学科专业目录划分,属于门类1-6、12:每人资助2万元;属于门类7-11:每人资助3万元。
 
请有意申报者尽快与人事处师资办王自亮联系获得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及密码,电话:64323993或643222522010年6月11日为递交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的纸质申报表的截至日。
 
2007年入选“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教师的结项考核
2007年入选“优青基金”的青年教师,二年培养期结束,资助项目考核工作已开展。本次结题工作仍采用网上结题。另,2005年和2006年部分尚未结项的教师也需参加此次结项。网上结题的用户名及注意事项已通知相关学院。请留意学院的具体通知。结题材料递交截至2010年6月11日。若有疑问请参照上述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咨询。
 
人事处
201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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