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新华门急诊和住院医疗保险最后理赔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09浏览次数:4188

为了更好的做好教职工医疗理赔工作,经校工会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协商,2008年度(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门急诊和住院保险的最后理赔日期为2010年4月14日,请2008年度还未理赔的教职工务必于4月14日携带相关理赔资料前往香樟苑三楼工会棋牌室进行理赔。过期不予理赔。
理赔资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建设银行(工资)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请按时间顺序排列)和病历。
                       
校工会
2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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