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09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的申请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者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2009年12月起),一般不能超过3年,理工科资助金额为15万元,文科资助金额为5万元。
请有意申报者务必事先与相应科研管理部门联系,以便项目校内评审的组织开展。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08年版)》,请从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也可在本通知后面的附件1中直接下载。申请书请用 计算机 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并参考附件2:“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
2、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2日,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连同电子文档于10月22日16点前,理工科交科技处、文科交社科处;由于限额申报(理工科、文科各2个名额),理工科曙光项目申请者请准备好汇报答辩(10分钟PPT,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文科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入围者推荐上报)。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
科技处联系电话:64322385 联系人:黄德平、丁悦E-mail:deping@shnu.edu.cn
社科处联系电话:64322433 联系人:公磊 E-mail:kych@shnu.edu.cn
科技处、社科处
2009年9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