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法院院长业界专家为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建言献策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8-11-21浏览次数:104


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特点是建立职业性专业课程体系,将学校课程学习与实践基地的专业实践教育活动紧密对接,构建基地实践教育运行机制。五年来,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通过在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参加一定时间、特定内容的专业实践教育活动,较大地提升了他们的专业实践能力,并促进了就业,多人考入了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基于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2017年“法律硕士实践能力培养实效性机制构建”项目获得了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11月17日下午,哲学与法政学院在文科实验楼908室举行了“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研讨会”。研讨会邀请我校法律硕士各实践基地的领导,包括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吴金水、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院长席建林、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俞秋玮、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局长张雪梅、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副主任陆静等来校与学院师生共同商谈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机制。研讨会由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法律硕士徐汇区人民法院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成员胡志民老师主持。

研讨会上,各实践基地领导纷纷发言,他们高度评价了我校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并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同时对院(局)校之间的合作模式提出了新方向。吴金水院长指出,要进一步发挥法院优势,提升合作内容,同时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一个从“实务”到“思考”再到“悟道”的过程。席建林院长谈到,法律工作向来都是表达、沟通和团队协作的工作,通过法硕学生到法院、检察院的实践,要着重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俞秋玮院长表示要完善法硕实践基地项目,用制度化的形式把学生带好,拓宽基地的功能,培养研究生说和写的能力,大胆让法硕研究生参加到审判实践中来,培养他们的法律思维,让研究生毕业即可上岗。张雪梅局长指出,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大大增加,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等,希望有更多的法硕学生来司法局参加司法行政实践活动。陆静主任强调,要深入挖掘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法律实践的功能和意义,培养全面型的法律能手。

最后,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进行了总结,他希望可以固化现有的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的工作机制,拓展院(局)校合作领域,推动双向流动的机制建设,不仅让上师大学生去基地参加实践活动,也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等进入大学课堂,为学生带来丰富的案例教学,由此不仅拓宽学生的视野,也促使法官和检察官等回顾自己的工作,提升自己的能力。

通过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参会的我校师生与各实践基地领导达成共识,即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是一项合作共赢,惠利多方的工作,它不仅提升了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能力,也促进了法律专业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成长,同时也有利于司法机关从自身工作出发,长足发展。

  

(供稿、摄影:哲学与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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