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召开新时期学生干部工作职责讨论会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8-10-24浏览次数:355


为了响应全国学联发起的《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倡议,明确新时期下学生干部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学生会工作,贯彻注重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工作方针,树立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我校于近日开展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新时期学生干部工作职责讨论会。

校学生会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出席本次讨论会。校团委成员、校学生会秘书长列席会议。本次大会由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主任高佳豪主持。

会议伊始,校团委书记潘黎勇带领学生干部学习《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倡议,他详细解读了公约的内涵,并归纳为回答:我们是谁、我们为了什么做学生干部和怎么做好一名学生干部三个问题;他强调优秀自律的学生干部的重要作用,每位学生干部都应自我对标,内心深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在学习潘黎勇老师对倡议的解后,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学生干部分组研讨,交流心得。有小组的成员提出现代网络媒体是否会加深同学与学生干部交流问题的疑惑,也有不少成员分享工作交流中发生的温暖故事,对同学与学生干部之间的和谐相处模式充满信心。不同小组一边研读一边分享各自的工作经验与想法,现场气氛热烈。

  

经过热烈讨论,人文与传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贵浩泽、哲学与法政学院常任代表委员郑重祎、校学生会主席荆鸣昊、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主席成丽丽、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姚智聪五位同学作为小组发言代表从学生干部的定义、学生干部的初心与坚守、学生会的职能作用、学生干部如何更好履行职责、如何提升个人工作能力及组织凝聚力等几个方面交流分享,在交流中碰撞思维,凝心聚力。

本次研讨分享会的顺利召开,进一步强调了我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有的工作作风,严肃了工作纪律。学生干部们学习和认识到,青年应富有豪气与生气,而不应有官气与暮气。希望学生干部们在《学生干部自律公约》的倡导下,让责任、奉献和自律常驻心间,共同锻造学生干部的新形象、创造为同学服务的新业绩,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怀有凡有所需、使命必达的责任心,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供稿、摄影:校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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