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解放日报 2015年2月7日 07版 思想者·连载 版面头条
标题:中国慈善伦理的现代变奏——周中之教授在上海师范大学的演讲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区间人员的频繁流动,猛烈冲击着自然经济中形成的血缘、族缘、乡缘、地缘基础上的伦理关系。如果不是亲戚、同乡、同事、朋友等熟人,就不热心伸出援助之手的观念和行为,已经与时代的要求相背离了
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通过网络与“陌生人”进行了更广泛的交流,大大地冲破了建立在血缘纽带基础上的伦理关系藩篱。更多的人开始拥护并且呼唤建立在“陌生人伦理”基础上的慈善观念和慈善行为,希望将慈善伦理更多地建立在社会责任感的基础上。我们不能拒绝中国传统的慈善伦理,但在走向现代慈善伦理的过程中,中国慈善伦理在传统的基础上要发展,要升华,从“小爱”走向“大爱”,走进新的境界
进入21世纪,特别是汶川大地震以后,中国的慈善事业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与此相伴随的是,郭美美与红会、陈光标高调行善、冰桶挑战等一系列以慈善为中心的社会热点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在不断地追问:什么样的慈善才是合乎伦理要求的?如何使慈善在伦理之光的照耀下,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作为“第三次分配”的慈善
在当代中国,如何对待慈善的动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慈善行为的内容和形式,都蕴含着深刻的伦理问题。社会上痛斥的“慈善异化”现象,其实质是那些打着慈善旗号而实际上违背慈善伦理本质的行为。慈善伦理建设就是要抑制“慈善异化”现象的蔓延滋长,使慈善活动更多地反映人类良知和伦理要求。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经济有了跨越式的发展,社会成员的收入普遍提高,但贫富差距的扩大,不禁使一些人忧心忡忡。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基础,必须推进社会分配制度的改革。要改革第一次市场分配和第二次政府分配,同时要充分发挥慈善等“第三次道德分配”的作用。2013年中国慈善捐赠规模近千亿,其中捐款651亿元。企业捐赠是慈善捐赠的主力,占年度捐赠总额的近七成,其中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贡献突出。一些民营企业家慷慨解囊,加入了慈善的行列。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据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4中国大陆慈善榜》,中国内地首富马云以145亿元捐赠额成为“2014中国最慷慨的慈善家”。中国经济的发展造就了不少腰缠万贯的富翁,他们所拥有的金钱财富流向何处,是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克迪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撰写了《21世纪资本论》一书。在这本书里,作者认为贫富差距的扩大与市场经济发展相伴随,是难以避免的。其根源是资本回报率总是高于经济增长率。为了遏制贫富差距的扩大,社会必须采取财富税等方法加以应对。他的观点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多数人肯定他的观点对于认识和解决贫富差距扩大这一棘手的社会问题有现实价值。但需要补充的是,解决社会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如何获得财富,如何处置财富,不仅体现了人们的智慧,同时也体现了人们的道德境界。对待财富的道德态度,不仅仅是个人的事,还直接关系到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问题。让社会的财富,特别是富人的财富更多地流向慈善,对社会来说无疑是个福音。它将推动社会道德风气的改善,将有益于青少年的成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贫富差距扩大后,社会不同阶层之间隐藏着更多的隔阂和矛盾。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益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因此,慈善伦理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前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曾直言不讳地告诫人们:“与穷人分享财富,否则一大批找不到合法途径发泄怒火的穷人,会做出对抗性反应。只有双赢,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在当下中国,许多群体事件的发生源于不同社会阶层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情感对立。而慈善伦理唤醒人们的道德良知,传递关爱,推动和谐,无疑是有利于减少矛盾甚至化解矛盾的。
市场经济会使人们的功利意识大为增强。一事当前,人们往往发问:“如何使利益最大化?”利益是当下社会最强的人生动力,但不是最好的动力。利益的驱动只有在道德的维度内,才能产生正面的效应。对于功利的过度追求,会削弱人们的道德信仰和精神生活,有时甚至可能扭曲了人格。但若能做点慈善,点燃心中的爱心,充实人的精神生活,不仅可以完善自我,也会获得精神的满足。在一些大都市里,一大群青年白领尽管工作繁忙、收入不菲,但依然活跃在慈善领域里,乐此不疲。在他们的内心世界里,充满着爱心,充满着对精神生活的渴望。这让人不由地相信:走进慈善,人们的精神生活将更丰富。
中国需要更多“陌生人伦理”
慈善伦理是社会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受一定的物质生活方式的制约和规定,同时又是在一定的民族的文化传统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必须从文化传统的视角对这种现象进行认真的分析。
孔子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他的伦理思想归纳成一个字,就是“仁”。什么是“仁”?“仁者爱人”。“仁爱”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但他的仁爱,首先是“爱亲”,即把基于血缘关系的亲子之爱置于仁爱的首位,然后才是“泛爱众”。“泛爱众”与“爱亲”所涉及的父子、兄弟关系不同,涉及的是氏族成员间的关系,本质上也是对整个氏族的爱。总之,无论是“爱亲”还是“泛爱众”,尽管是建立在不同的伦理关系的层面上,但宗法血缘关系是其基础。
孟子继承和丰富了孔子的“仁爱”思想,将推己及人的实践途径具体化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并在人际关系上倡导“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道德风尚。他提出“性善论”认为“仁爱”源于人性中的“恻隐之心”,而“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所谓“恻隐之心”就是同情心、怜悯心。正是在同情心、怜悯心的驱动下,人们将慈善诉诸于行动。“仁爱”说和“性善论”是儒家慈善伦理的两大理论基础。
在先秦时期,百家争鸣。儒家“爱有差等”的观点遇到了墨家的强烈挑战。墨家以“兼爱说”为立论,反对建立在宗法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爱有差等”,主张“爱无差等”。墨子的“兼爱说”认为,应该不分人我,不辨亲疏,以及不别贵贱、强弱、智愚地彼此相爱。然而,墨家的这一富有理想色彩的观点并没有被中国古代大多数人所接受,以致沉寂千年。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血脉中,儒、道、佛是最有影响的三大流派。三大流派都主张慈善,但各有不同的特点。道家认为,“损有余而补不足”是天道,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是“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德者。”有道德的人们应该站出来做慈善,施舍多余财物以济贫扶困。而佛教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论为理论基础,以慈悲观为核心,主张信徒要投身于救济事业,善待众生,广行善举,求得菩提的佑护。概括起来说,儒家慈善伦理思想以仁义为基础,道家的慈善伦理思想以慈善积德为核心,佛教慈善伦理思想以慈悲为善为宗旨,各有特点。在宋代以后,儒道佛相互认同和吸收。但儒家在文化血脉中占主导地位,儒家慈善伦理思想在社会生活中有着深刻而又广泛的影响。
儒家思想以宗法血缘关系的亲疏为基础来处理人际关系,在行善中打上了血缘、族缘、乡缘、地缘的深刻印记,形成了中国慈善伦理的鲜明特点。因为子女和父母血脉直接相连,所以财富首先传给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传统的慈善捐赠,更多是在“熟人社会”中运转。即使在现代海外的华人世界中,还有许多同乡会。出国打拼的人可以凭着自己的乡缘、地缘得到支持或捐助。有调查表明,八成多的被调查者愿意帮助同乡、同学、朋友等熟人,而仅有三成多的被调查者愿意帮助“陌生人”。中国慈善伦理的这一特点使中国的仁爱有着深厚的世俗基础,但这一特点在现代生活中也遇到了尴尬。
例如感恩问题。西方也讲感恩,甚至还有感恩节,但在慈善伦理关系上,很少有尴尬。因为西方的慈善捐赠是通过教会、基金会运作的,捐助人和受助人很少直接联系。但中国更多在“熟人社会”中运作慈善,捐助者和受助者会直接见面,难免会发生感恩问题。尽管当代中国一些慈善基金会在慈善中充当中间人,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督,捐助人往往质疑慈善基金会的公信力,因而更愿意直接与受助人建立联系。可中国传统文化重情义,注重“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忘恩负义则受到唾弃。这一传统一到了现代语境下,问题就来了。比如,在中国文化的背景下,知恩图报是人们正常的心理需求,是可以理解的,知恩不图报的人也毕竟是少数。但在现代生活中,对于感恩的期待实际上会在无形中对受助者造成心理压力。若某些捐助人表现得比较傲慢、强势,就会在捐助的形式或内容上,有意或无意地伤害到受助者的尊严。这提醒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代中国慈善伦理注定是建立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但同时必须吸收现代文明元素,弘扬“陌生人伦理”。如是,才能化解慈善伦理关系中的感恩尴尬。
“陌生人伦理”要求人们在慈善活动中不问受助者是谁,不管血缘、族缘、乡缘、地缘,尽可能一视同仁。这种建立在平等原则基础上的慈善伦理观,反映了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也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区间人员的频繁流动,猛烈冲击着自然经济中形成的血缘、族缘、乡缘、地缘基础上的伦理关系。如果不是亲戚、同乡、同事、朋友等熟人,就不热心伸出援助之手的观念和行为,已经与时代的要求相背离了。而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通过网络与“陌生人”进行了更广泛的交流,大大地冲破了建立在血缘纽带基础上的伦理关系藩篱。更多的人开始拥护并且呼唤建立在“陌生人伦理”基础上的慈善观念和慈善行为,希望将慈善伦理更多地建立在社会责任感的基础上。我们不能拒绝中国传统的慈善伦理,但在走向现代慈善伦理的过程中,中国慈善伦理在传统的基础上要发展,要升华,从“小爱”走向“大爱”,走进新的境界。
慈善伦理需要核心价值观的引领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当代中国思想道德观念的突出特点是多元、多样、多变。这一特点同样突出地反映在了人们的慈善伦理观念上。
追问人们的慈善伦理的动因,不难发现是多元多样的。有些人是出于无私奉献,有些人出于某种功利的考量,有些人出于心理需求的满足。细细地分析和归纳一下这多种动因,无非是两大类,超功利的动因和功利的动因。
出于超功利的动因而发生的善行,是高尚的,是值得大大提倡的,但在人群中是少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是社会生活中的基本驱动力,也是最强的驱动力。也许在行善的动因中,或多或少地带有显性的或隐性的功利因素。比如有些企业,会将其慈善行为作为企业战略发展的组成部分,通过慈善活动,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并开拓市场。如果否认慈善伦理动因中的功利因素,慈善事业的发展会缺乏现实的基础,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但如果功利因素过度扩张,无疑也会使慈善异化,背离了慈善的本质要求,使慈善走上邪路。对这一问题的聚焦点在于,允许慈善伦理动因的多样化,但必须明确功利因素的“维度”。这一“维度”是“硬”的,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同时也是“软”的,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法律的“硬约束”和道德的“软约束”是相辅相成的。但从大多数情况来说,软约束起着主要的作用。这是因为,人们的慈善伦理动因根植于人的内心世界,往往不会直接表现出来。慈善应当更多出于人们的自觉自愿,道德的“软约束”通过人的内心信念更直接、更有效地对慈善行为发生作用。当然,慈善伦理具有理想性,倡导无私奉献的精神,但也必须立足现实,包容多元的慈善伦理观。换言之,在解决道德生活领域突出问题的过程中,要将批判性思维与建设性思维结合起来。
慈善是社会的正能量。它告诉人们,尽管社会生活中有不少假恶丑的现象,但同时也不乏具有仁爱之心的文明公民。他们对道德的坚守,代表着社会发展的主流,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市场经济是无情的,但人类社会是有情的。要伸出温暖的手,关心弱势群体,让爱的阳光洒满人间。人们在行善的过程中,推动着个体不断攀登道德阶梯,不断自我完善,是向善与向上的统一。由于主客观的因素,个体的道德境界会有差异,在慈善伦理的动因上有差异,但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同时也必须加强引导。比如,有些企业家在慈善捐赠中体现了无私奉献的境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称道,然而,也有些企业家捐出了真金白银,却在行善的方式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社会应该宽待、善待这样有争议的企业家。行善方式上的不足之处反映了当事者在慈善伦理动因上有杂念,在价值观的层次上需要提高。但这时不能过分苛责,而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更有效的引领作用。有了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可以让社会的慈善伦理不断走向高尚,人们的精神境界不断提高。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体系,而且需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
进入21世纪以后,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20字的公民道德规范,“团结友善”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上倡导“友善”,也是当代中国慈善伦理规范体系原则的直接依据之一。慈善是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是建立在个体自由的前提下的。离开了当事者的意愿,任何形式的强制捐赠,都有违慈善伦理原则。在慈善活动的伦理关系中,必须贯彻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特别是捐助者作为较强势的一方,应当以平等的态度尊重受助者。那些高高在上、态度傲慢的慈善家是不受欢迎的。
在新的形势下,中国的慈善组织的发展已经崭露出良好的势头,但公信力问题依然是困扰这一发展的最大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有制度上的安排,让慈善组织的运行建立在阳光下,做到公开透明。但制度是由人来执行的,执行的人必须具备诚实守信的道德素质。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自由”、“平等”、“诚信”等都应当直接引领当代中国慈善伦理规范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著名学者季羡林曾有言:“慈善是良好道德的发扬,又是道德积累的开端。”慈善不仅是善心,也是善行,是知和行的统一。将行善的愿望付诸行动,才构成了完整的慈善。慈善往往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例如扶起跌倒的老人、为弱势群体送温暖等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落细、落小和落实,鼓励人们崇德向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慈善伦理建设无疑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切入点。
思想者小传
周中之 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师范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上海伦理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伦理学》,出版著述《经济伦理学》、《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消费伦理》、《道德理想与现时代》等10余部。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国首届全国普通高校百名“两课”优秀教师、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高校教学名师、上海高校优秀政治理论课教师、上海市“育才奖”等荣誉。
链接地址:http://newspaper.jfdaily.com/jfrb/html/2015-02/07/content_65260.htm
标题:中国慈善伦理的现代变奏——周中之教授在上海师范大学的演讲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区间人员的频繁流动,猛烈冲击着自然经济中形成的血缘、族缘、乡缘、地缘基础上的伦理关系。如果不是亲戚、同乡、同事、朋友等熟人,就不热心伸出援助之手的观念和行为,已经与时代的要求相背离了
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通过网络与“陌生人”进行了更广泛的交流,大大地冲破了建立在血缘纽带基础上的伦理关系藩篱。更多的人开始拥护并且呼唤建立在“陌生人伦理”基础上的慈善观念和慈善行为,希望将慈善伦理更多地建立在社会责任感的基础上。我们不能拒绝中国传统的慈善伦理,但在走向现代慈善伦理的过程中,中国慈善伦理在传统的基础上要发展,要升华,从“小爱”走向“大爱”,走进新的境界
进入21世纪,特别是汶川大地震以后,中国的慈善事业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与此相伴随的是,郭美美与红会、陈光标高调行善、冰桶挑战等一系列以慈善为中心的社会热点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在不断地追问:什么样的慈善才是合乎伦理要求的?如何使慈善在伦理之光的照耀下,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作为“第三次分配”的慈善
在当代中国,如何对待慈善的动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慈善行为的内容和形式,都蕴含着深刻的伦理问题。社会上痛斥的“慈善异化”现象,其实质是那些打着慈善旗号而实际上违背慈善伦理本质的行为。慈善伦理建设就是要抑制“慈善异化”现象的蔓延滋长,使慈善活动更多地反映人类良知和伦理要求。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经济有了跨越式的发展,社会成员的收入普遍提高,但贫富差距的扩大,不禁使一些人忧心忡忡。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基础,必须推进社会分配制度的改革。要改革第一次市场分配和第二次政府分配,同时要充分发挥慈善等“第三次道德分配”的作用。2013年中国慈善捐赠规模近千亿,其中捐款651亿元。企业捐赠是慈善捐赠的主力,占年度捐赠总额的近七成,其中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贡献突出。一些民营企业家慷慨解囊,加入了慈善的行列。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据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4中国大陆慈善榜》,中国内地首富马云以145亿元捐赠额成为“2014中国最慷慨的慈善家”。中国经济的发展造就了不少腰缠万贯的富翁,他们所拥有的金钱财富流向何处,是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克迪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撰写了《21世纪资本论》一书。在这本书里,作者认为贫富差距的扩大与市场经济发展相伴随,是难以避免的。其根源是资本回报率总是高于经济增长率。为了遏制贫富差距的扩大,社会必须采取财富税等方法加以应对。他的观点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多数人肯定他的观点对于认识和解决贫富差距扩大这一棘手的社会问题有现实价值。但需要补充的是,解决社会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如何获得财富,如何处置财富,不仅体现了人们的智慧,同时也体现了人们的道德境界。对待财富的道德态度,不仅仅是个人的事,还直接关系到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问题。让社会的财富,特别是富人的财富更多地流向慈善,对社会来说无疑是个福音。它将推动社会道德风气的改善,将有益于青少年的成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贫富差距扩大后,社会不同阶层之间隐藏着更多的隔阂和矛盾。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益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因此,慈善伦理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前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曾直言不讳地告诫人们:“与穷人分享财富,否则一大批找不到合法途径发泄怒火的穷人,会做出对抗性反应。只有双赢,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在当下中国,许多群体事件的发生源于不同社会阶层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情感对立。而慈善伦理唤醒人们的道德良知,传递关爱,推动和谐,无疑是有利于减少矛盾甚至化解矛盾的。
市场经济会使人们的功利意识大为增强。一事当前,人们往往发问:“如何使利益最大化?”利益是当下社会最强的人生动力,但不是最好的动力。利益的驱动只有在道德的维度内,才能产生正面的效应。对于功利的过度追求,会削弱人们的道德信仰和精神生活,有时甚至可能扭曲了人格。但若能做点慈善,点燃心中的爱心,充实人的精神生活,不仅可以完善自我,也会获得精神的满足。在一些大都市里,一大群青年白领尽管工作繁忙、收入不菲,但依然活跃在慈善领域里,乐此不疲。在他们的内心世界里,充满着爱心,充满着对精神生活的渴望。这让人不由地相信:走进慈善,人们的精神生活将更丰富。
中国需要更多“陌生人伦理”
慈善伦理是社会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受一定的物质生活方式的制约和规定,同时又是在一定的民族的文化传统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必须从文化传统的视角对这种现象进行认真的分析。
孔子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他的伦理思想归纳成一个字,就是“仁”。什么是“仁”?“仁者爱人”。“仁爱”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但他的仁爱,首先是“爱亲”,即把基于血缘关系的亲子之爱置于仁爱的首位,然后才是“泛爱众”。“泛爱众”与“爱亲”所涉及的父子、兄弟关系不同,涉及的是氏族成员间的关系,本质上也是对整个氏族的爱。总之,无论是“爱亲”还是“泛爱众”,尽管是建立在不同的伦理关系的层面上,但宗法血缘关系是其基础。
孟子继承和丰富了孔子的“仁爱”思想,将推己及人的实践途径具体化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并在人际关系上倡导“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道德风尚。他提出“性善论”认为“仁爱”源于人性中的“恻隐之心”,而“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所谓“恻隐之心”就是同情心、怜悯心。正是在同情心、怜悯心的驱动下,人们将慈善诉诸于行动。“仁爱”说和“性善论”是儒家慈善伦理的两大理论基础。
在先秦时期,百家争鸣。儒家“爱有差等”的观点遇到了墨家的强烈挑战。墨家以“兼爱说”为立论,反对建立在宗法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爱有差等”,主张“爱无差等”。墨子的“兼爱说”认为,应该不分人我,不辨亲疏,以及不别贵贱、强弱、智愚地彼此相爱。然而,墨家的这一富有理想色彩的观点并没有被中国古代大多数人所接受,以致沉寂千年。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血脉中,儒、道、佛是最有影响的三大流派。三大流派都主张慈善,但各有不同的特点。道家认为,“损有余而补不足”是天道,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是“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德者。”有道德的人们应该站出来做慈善,施舍多余财物以济贫扶困。而佛教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论为理论基础,以慈悲观为核心,主张信徒要投身于救济事业,善待众生,广行善举,求得菩提的佑护。概括起来说,儒家慈善伦理思想以仁义为基础,道家的慈善伦理思想以慈善积德为核心,佛教慈善伦理思想以慈悲为善为宗旨,各有特点。在宋代以后,儒道佛相互认同和吸收。但儒家在文化血脉中占主导地位,儒家慈善伦理思想在社会生活中有着深刻而又广泛的影响。
儒家思想以宗法血缘关系的亲疏为基础来处理人际关系,在行善中打上了血缘、族缘、乡缘、地缘的深刻印记,形成了中国慈善伦理的鲜明特点。因为子女和父母血脉直接相连,所以财富首先传给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传统的慈善捐赠,更多是在“熟人社会”中运转。即使在现代海外的华人世界中,还有许多同乡会。出国打拼的人可以凭着自己的乡缘、地缘得到支持或捐助。有调查表明,八成多的被调查者愿意帮助同乡、同学、朋友等熟人,而仅有三成多的被调查者愿意帮助“陌生人”。中国慈善伦理的这一特点使中国的仁爱有着深厚的世俗基础,但这一特点在现代生活中也遇到了尴尬。
例如感恩问题。西方也讲感恩,甚至还有感恩节,但在慈善伦理关系上,很少有尴尬。因为西方的慈善捐赠是通过教会、基金会运作的,捐助人和受助人很少直接联系。但中国更多在“熟人社会”中运作慈善,捐助者和受助者会直接见面,难免会发生感恩问题。尽管当代中国一些慈善基金会在慈善中充当中间人,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督,捐助人往往质疑慈善基金会的公信力,因而更愿意直接与受助人建立联系。可中国传统文化重情义,注重“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忘恩负义则受到唾弃。这一传统一到了现代语境下,问题就来了。比如,在中国文化的背景下,知恩图报是人们正常的心理需求,是可以理解的,知恩不图报的人也毕竟是少数。但在现代生活中,对于感恩的期待实际上会在无形中对受助者造成心理压力。若某些捐助人表现得比较傲慢、强势,就会在捐助的形式或内容上,有意或无意地伤害到受助者的尊严。这提醒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代中国慈善伦理注定是建立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但同时必须吸收现代文明元素,弘扬“陌生人伦理”。如是,才能化解慈善伦理关系中的感恩尴尬。
“陌生人伦理”要求人们在慈善活动中不问受助者是谁,不管血缘、族缘、乡缘、地缘,尽可能一视同仁。这种建立在平等原则基础上的慈善伦理观,反映了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也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区间人员的频繁流动,猛烈冲击着自然经济中形成的血缘、族缘、乡缘、地缘基础上的伦理关系。如果不是亲戚、同乡、同事、朋友等熟人,就不热心伸出援助之手的观念和行为,已经与时代的要求相背离了。而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通过网络与“陌生人”进行了更广泛的交流,大大地冲破了建立在血缘纽带基础上的伦理关系藩篱。更多的人开始拥护并且呼唤建立在“陌生人伦理”基础上的慈善观念和慈善行为,希望将慈善伦理更多地建立在社会责任感的基础上。我们不能拒绝中国传统的慈善伦理,但在走向现代慈善伦理的过程中,中国慈善伦理在传统的基础上要发展,要升华,从“小爱”走向“大爱”,走进新的境界。
慈善伦理需要核心价值观的引领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当代中国思想道德观念的突出特点是多元、多样、多变。这一特点同样突出地反映在了人们的慈善伦理观念上。
追问人们的慈善伦理的动因,不难发现是多元多样的。有些人是出于无私奉献,有些人出于某种功利的考量,有些人出于心理需求的满足。细细地分析和归纳一下这多种动因,无非是两大类,超功利的动因和功利的动因。
出于超功利的动因而发生的善行,是高尚的,是值得大大提倡的,但在人群中是少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是社会生活中的基本驱动力,也是最强的驱动力。也许在行善的动因中,或多或少地带有显性的或隐性的功利因素。比如有些企业,会将其慈善行为作为企业战略发展的组成部分,通过慈善活动,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并开拓市场。如果否认慈善伦理动因中的功利因素,慈善事业的发展会缺乏现实的基础,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但如果功利因素过度扩张,无疑也会使慈善异化,背离了慈善的本质要求,使慈善走上邪路。对这一问题的聚焦点在于,允许慈善伦理动因的多样化,但必须明确功利因素的“维度”。这一“维度”是“硬”的,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同时也是“软”的,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法律的“硬约束”和道德的“软约束”是相辅相成的。但从大多数情况来说,软约束起着主要的作用。这是因为,人们的慈善伦理动因根植于人的内心世界,往往不会直接表现出来。慈善应当更多出于人们的自觉自愿,道德的“软约束”通过人的内心信念更直接、更有效地对慈善行为发生作用。当然,慈善伦理具有理想性,倡导无私奉献的精神,但也必须立足现实,包容多元的慈善伦理观。换言之,在解决道德生活领域突出问题的过程中,要将批判性思维与建设性思维结合起来。
慈善是社会的正能量。它告诉人们,尽管社会生活中有不少假恶丑的现象,但同时也不乏具有仁爱之心的文明公民。他们对道德的坚守,代表着社会发展的主流,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市场经济是无情的,但人类社会是有情的。要伸出温暖的手,关心弱势群体,让爱的阳光洒满人间。人们在行善的过程中,推动着个体不断攀登道德阶梯,不断自我完善,是向善与向上的统一。由于主客观的因素,个体的道德境界会有差异,在慈善伦理的动因上有差异,但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同时也必须加强引导。比如,有些企业家在慈善捐赠中体现了无私奉献的境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称道,然而,也有些企业家捐出了真金白银,却在行善的方式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社会应该宽待、善待这样有争议的企业家。行善方式上的不足之处反映了当事者在慈善伦理动因上有杂念,在价值观的层次上需要提高。但这时不能过分苛责,而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更有效的引领作用。有了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可以让社会的慈善伦理不断走向高尚,人们的精神境界不断提高。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体系,而且需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
进入21世纪以后,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20字的公民道德规范,“团结友善”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上倡导“友善”,也是当代中国慈善伦理规范体系原则的直接依据之一。慈善是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是建立在个体自由的前提下的。离开了当事者的意愿,任何形式的强制捐赠,都有违慈善伦理原则。在慈善活动的伦理关系中,必须贯彻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特别是捐助者作为较强势的一方,应当以平等的态度尊重受助者。那些高高在上、态度傲慢的慈善家是不受欢迎的。
在新的形势下,中国的慈善组织的发展已经崭露出良好的势头,但公信力问题依然是困扰这一发展的最大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有制度上的安排,让慈善组织的运行建立在阳光下,做到公开透明。但制度是由人来执行的,执行的人必须具备诚实守信的道德素质。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自由”、“平等”、“诚信”等都应当直接引领当代中国慈善伦理规范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著名学者季羡林曾有言:“慈善是良好道德的发扬,又是道德积累的开端。”慈善不仅是善心,也是善行,是知和行的统一。将行善的愿望付诸行动,才构成了完整的慈善。慈善往往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例如扶起跌倒的老人、为弱势群体送温暖等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落细、落小和落实,鼓励人们崇德向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慈善伦理建设无疑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切入点。
思想者小传
周中之 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师范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上海伦理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伦理学》,出版著述《经济伦理学》、《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消费伦理》、《道德理想与现时代》等10余部。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国首届全国普通高校百名“两课”优秀教师、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高校教学名师、上海高校优秀政治理论课教师、上海市“育才奖”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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