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和补考、缓考的通知

发布者:校办作者:发布时间:2017-02-16浏览次数:3511

各学院:
自2月16日起教务处正式上班,处理相关事宜。
根据学校校历的安排,本学期自2月20日(星期一)起开学上课。为了确保我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新学期第一天教学的正常进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设备与教学软件安装
1. 开学前认真检查各项教学设备,需要设备处支持的务必与设备处取得沟通,以确保开学第一天的正常使用。
2. 需要在相应机房安装教学软件的,务必在周一之前安装完毕,不可在第一周以安装软件为理由放课,需要教务处协调的,与教务处教学行政科联系。联系电话:64322287(徐汇),57122322(奉贤)。
 
二、课表与教材
1. 各学院注意提醒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确定自己上课的时间和地点,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 所有课表的调整必须在2月16日(星期四)以前完成。开学两周内,全校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得调换,如确实属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调课手续,报呈分管校长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3. 全校性的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地点可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
4. 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务必落实好教材的发放,并及时将有关教学要求告知任课教师和学生。
三、开学工作
1. 报到时间:2月19日
2. 开始上课时间:2月20日
3. 教学情况巡视和检查:要做好开学首日及第一周教学情况巡视和检查工作
 
四、报到注册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报到工作,并在2月19日报到一结束及时上报教务处学籍科,最晚下午3:00之前。次日11:00前再次上报。联系电话:64323610(徐汇),57122243(奉贤)。
 
五、补考、缓考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补考、缓考的考务工作。
1. 时间:补考在开学两周内安排完毕。
2. 关于补考的提醒:
(1)补考仅限于设有补考的课程。
(2)补考不能申请缓考。不论何种情况,凡设有补考的课程,学生未参加补考的,须缴费重新修读。
(3)补考成绩组成:补考成绩仅以试卷卷面成绩为最终成绩,不附加平时成绩。请各学院教学院长及时告知任课教师、教务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3.关于缓考的提醒:
(1)设有补考课程的缓考可与补考同时进行。如缓考不及格,学生可以参加下一年级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以此作为补考。补考不及格,须缴费重新修读或缴费重新选修。
(2)不设补考的课程的缓考可安排在下一学期(或学年)末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中进行。如缓考不及格,直接重新修读或重新选修。
4. 补考管理:补考管理等同于期末考试。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参见《上海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如在考核中违纪或作弊,按照《上海师范大学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条例》和《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5. 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时间:2月22日-3月8日;截止时间:3月8日17:00。若遇到系统问题,与教学信息科联系。联系电话:64322675(徐汇),57123895(奉贤)。
6. 证书补授申请表上交截止时间:3月10日17:00。
7. 其他规定详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学习指南》和《学生手册》。
六、新教务系统培训工作
本学期教务处按新教务系统的上线进度安排培训,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坐班答疑工作填报要
1. 教师答疑分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答疑。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按校区划分,每名教师在任教校区不论有几个教学班,填报1条坐班答疑安排,每次答疑时长45分钟。每名教师在任教校区不论有几个教学班填报3次自习辅导答疑安排(建议时间分别安排在学期头上、中间、结尾),每次时长45分钟。
2. 请任课教师在填写坐班答疑之前与学生沟通答疑时间,尽可能将坐班答疑时间安排在下午或晚自习时间。
3. 答疑周数为覆盖教师所有任教课程的最大教学周时程。
4. 答疑录入工作完成时间,请各学院于3月3日前完成所有课程答疑信息的录入工作。
5. 其他要求和上学期相同。
6. 本学期填报工作在新系统中完成,具体操作指南见教务系统主页。【course.shnu.edu.cn】,或由教务处主页-快速通道进入。
教务处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