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和收缴徐汇校区内无主自行车的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8-09-16浏览次数:4113

 

  为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美化校园环境,保卫处、派出所将对徐汇校区各自行车停放点的无主自行车进行一次清理和收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17(星期三),将对长期停放在各停放点的无主自行车进行清理并临时集中停放到徐汇校区虹漕路边门南侧(摩托、助动、电动)车棚内供师生员工认领;停放时间为10天,截止到927(星期六)1700时止。

    二、在集中停放期间,派出所将派专人看管,有关师生可凭有效凭证(如自行车软照、购车发票等)前往登记认领,认领时间为每天08001700时。

    三、928(星期日)将把无人认领的自行车全部送交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处理。

    四、停放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搬走车辆或拆卸自行车零部件。

    请各有关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和配合此次对无主自行车的清缴工作,共同为美化校园环境作出贡献。

特此通告。

 

                 上海师范大学保卫处、派出所

                           2008年9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