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8-06-06浏览次数:4576

 

 

   接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我校将按孔子学院办学需求,推荐中方院长人选。有关信息如下:

  一.我校可以推荐中方院长的孔子学院:日本福山大学、博茨瓦纳大学

  二.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职责:

1、  充分调配各种资源,开拓当地汉语言文化推广的市场。

2、  根据具体工作需要,承担组织管理和教学任务。

3、  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4、  会同外方合作机构定期向总部提交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和总结及经费预决算等。

5、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当地汉语推广的相关信息。

三.推荐人选条件:

1、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关心和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   有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学院或机关处级以上职务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  具有海外工作经历。

4、  熟悉对外汉语教学,有较丰富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5、  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

6、  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驻在国或其他通用外语。

7、  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8、  能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9、  性格开朗、身心健康。

四.报名、选拔程序:

此次选拔按照学院(部门)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具体时间安排是:

612          有意向的人员填妥《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后,交到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综合楼401室)。

613——620    学校审核,向国家汉办推荐。

625以后        国家汉办组织面试。面试分为外语水平、综合能力、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心理素质等方面。

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待遇:

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20059月)执行。国内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期限:

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学年或根据双方协议规定的期限确定。如需延期,须有中方合作单位同意,并报孔子学院总部批准。

 

报名申请中如有问题,请和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3993

 

                    上海师范大学

                  200866

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