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选拔第二届“教师教育创新班”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8-05-16浏览次数:4612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发挥我校教师教育特色,为上海市基础教育提供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根据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以及我校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学校决定自2007年起试行“33”教师教育培养新模式(具体内容参见《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创新班”教育培养方案》),并创办了“教师教育创新班”,该班经过相应考核后实行本科、硕士连读。第一届“教师教育创新班”已经在读。学校决定2008年继续招收第二届“教师教育创新班”学生。现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相关的宣传、报名、推荐和选拔工作。

1、“教师教育创新班”学生的选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主管教学校长负责,学校研究生处、教务处、教育学院及其他有符合条件的师范专业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2、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2008516开始各相关学院根据学校的实施方案,组织学生报名,523报名截止(报名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252630日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及报名表报教务处复审。

362日起,教务处与教育学院协商确定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并于615日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面试将于200874在教育学院进行。

3.推荐条件

1)各个师范专业本科三年级(除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定向、委培的学生,以及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以外)的优秀学生。

2)已完成前五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属于绩点计算范围内的学士学位课程的平均绩点大于等于2.0

3)外语和计算机达到现就读专业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即一般的师范专业学生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达到满分的60%;外国语言类师范专业的学生,须通过各语种的专业四级考试;计算机方面须通过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中的一级考试(计算机专业学生除外)。

4)一般专业师范生必须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小学教育专业(文科)和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获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具备良好教师职业潜质,有志从事基础教育教学与研究。

6)在校期间没有任何违纪记录,没有受过学校处分。

4.具体名额

本次录取名额为20名。

5.选拔办法

1)各个相关学院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学生自主选择报名。

2)相关学院根据学校要求的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3)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每个师范专业推荐名额至多不超过3名,有关汉语言文学、数学、外语、小学教育等专业的名额可适当放宽,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名。

4)报名截止后,相关学院将推荐学生相关资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复审。

5)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相关材料将转到教育学院,由教育学院安排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的学生由教育学院上报教务处。

6)教务处将在下学期开学前,根据学生第六学期完成学分及绩点等情况,确定正式录取的学生名单,并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在网上予以公示。

7)被录取的第二届“教师教育创新班”学生学籍将从20089月份起转入教育学院,学生将按照新的培养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学习实践,其后的学生管理全部由教育学院负责。

咨询联系人:许苏          联系电话:64324185

     材料上交联系人:陈伟忠    联系电话:64323610

     电子信箱:cwz1210@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2008512

上海师范大学“3+3”教师教育模式实施方案 上海师范大学“3+3”教师教育模式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