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0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8-05-15浏览次数:6408

 

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现就本校200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聘任范围
      1
高校教师、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的全过程均由本校组织实施。其中科学研究系列中的兼职高教研究学科由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学科评议组评议,学校聘任。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副编审、编审等)的聘任,需经本市相关评审组织评审,取得任职资格后由学校聘任。
      2
因工作岗位变动(包括外单位调入),平级转聘或晋升转聘职务系列的人员,如本单位有相应的职务余岗,可以应聘。
      3
高级职务岗位面向全社会招聘,校人事处和各学院要热情欢迎、接待社会应聘人员。
      4
原旅游专科学校应聘人员的学术、技术能力评审,可以由本人在市教委组织的高职高专学科评议组和我校组织的学科评议组中选择一个评议组评审。其他程序和要求按我校的规定执行。

    
二、外单位引进、录用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1
.所有外单位引进、录用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均需经学校重新聘任。
     2
.为学科建设急需,重点引进的具有正高职务的人员,经校人事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直接办理续聘手续。如学院暂时没有岗位,两年内不占学院的正高岗位数。
     3
.一般引进、录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聘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和本学院、本单位其他人员一起竞聘。科研成果代表作鼓励重新送审,但不作强求。外语、计算机不要求重考。

三、岗位设置
      1
.有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是聘任的前提,各学院、各单位有空岗,就择优聘任。

2.正高岗位,严格控制;副高岗位,向个别博、硕点少的学科适当倾斜。

3.为使学院能对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师资队伍的建设有较远的规划,今年继续实行五年总量控制,学院每年制订实施计划的方法。

4.各学院、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高级职务岗位控制数,进行岗位设置。岗位设定要明确职务系列,要设置到二级学科,必要时设置到三级学科。岗位设置必须由学院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5.学院应在重点发展学科、紧缺学科、新办专业中保留充足的高级职务岗位。不可因一时无合适人选而挪用。要为引进人才留出岗位。

6.为特别优秀的中青年人才开辟绿色通道,2008年仍增设若干正、副高职务预备岗。

    
四、任职条件
    
(一)设定学历、资历和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等入门必备条件
     1
学历
    
除从事公共基础课(公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凡195811--19621231之间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凡196311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博士学位;凡196311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副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
     2
资历

     1)
申报教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8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9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11年以上副教授职务。
     2)
申报副教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以上讲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7年以上讲师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以上讲师职务;博士后出站人员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可视同于担任讲师职务的年限。
    3
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

按市教委文件规定,任现职以来,应聘教授必须满足"3+1"的条件,应聘副教授必须满足"2+1"的条件(见沪教委人[2002]46《关于贯彻<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条文中所指“重要学术刊物”,文科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最新版,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来源期刊,理工科指列SCISCIEEI的来源期刊)。

58周岁以下(195091以后出生)的教师应聘教授,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还必须满足:

●应聘文科教授,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刊物级别见2007年制定的《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修订)):

A.曾在“A类”刊物至少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或在“B1类”刊物至少发表过二篇学术论文,或在“B2类”刊物上发表过三篇学术论文;

B.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C.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二位亦可);

●应聘理工科教授,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曾有学术论文至少被“B类”刊物收录发表,或在“C类”(应聘工科教授“D类”亦可)刊物上至少发表两篇学术论文;

B.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C.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二位亦可);

D.作为主持人的科技成果转让(化),取得重要社会、经济效益。

●应聘理工科副教授,市教委文件规定的“2+1”中至少有一篇SCISCIEEI的来源期刊。

●应聘艺术、体育学科的教授的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的必备条件参照以上规定,由相关学院制定相关规定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4.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
    
任现职以来,每年和任期考核都应在合格及以上。
     5
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
     任现职以来
     1
应聘教授、副教授原则上每年系统担任一门2学分以上本、专科生的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2
本学科有硕士点的教师应聘教授应指导过一届合格的硕士研究生。
     3
)课堂教学评议成绩在合格以上。
    4
)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须有一年学生工作经历。参加学生工作的要求,按《上海师范大学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全员育人的若干规定》执行。对2008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采用过渡方法,即晋升前必须落实学生工作岗位并已上岗工作,学生工作时间从上岗之日起算,晋升后仍需补足一年。
    
(二)关于破格晋升的相关条件

1.学历:除从事公共基础课(公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凡196311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破学历。

2.资历:

a) 申报教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3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6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以上副教授职务。
     b)
申报副教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1年以上讲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3年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4年以上讲师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5年以上讲师职务。

3. 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

破格申报人员学历和资历每破一项,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任职条件相应增加一项:申报教授必须满足3+23+3条件要求,申报副教授必须满足2+22+3条件要求。其他规定条件与正常晋升的要求相同。

(三)关于预备岗的相关条件

1.学历:

除从事公共基础课(公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申报预备岗人员必须具备博士学位。

2.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

申报预备岗人员学历和资历每破一项,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任职条件相应增加一项:申报教授必须满足3+23+3条件要求,申报副教授必须满足2+22+3条件要求。其他规定条件与正常晋升的要求相同。

(四)外语要求
    
根据市教委转发的市人事局的最新文件执行。最新文件发布前我校制定的有关职称外语的规定和要求,凡与最新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文件为准,其余规定与要求继续有效。艺术类从事表演与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中的外语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计算机要求

根据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0835转发的市人事局最新文件《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8]26号)的精神,19551231(含)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考计算机。我校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照上述文件精神执行,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其他规定与要求继续有效。

(六)其他

仍执行《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有突出才能的中青年艺术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若干意见》。

 

五、科研学术成果代表作送审

1)所有材料都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评审。

2)应聘正、副高职务都送审三套材料。材料要求仍按原规定。

3)送审材料鉴定费按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的标准收取,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2006年、2007年送审通过的专家评议结论意见仍有效。如应聘者本人要求重审,亦可受理,但所送材料不得与以前所送材料完全相同。重新送审后,以新的送审结论为准。

5)三份送审材料的专家评价意见如有两个及以上为“尚未达到(C)”,或两个为“基本达到(B)”、一个为“尚未达到(C)”,应聘者不能进入后面的聘任程序。

 

六、聘任组织
    1
.学校委托各学院组织思想政治表现考察组和教学考察组,负责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教学工作进行考察。考核的标准见《上海师范大学岗位考核办法》(修订稿)
    2
.学院成立学术委员会行使学科评议组职权。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答辩。专家特别少的学院、单位应委托相关学院的学术委员会面试答辩。学术委员会用表决的方法对应聘者的学术、科研能力、水平作出评价,并向学院聘任小组推荐。
    3
.学院成立聘任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并进行表决,每个空缺岗位一般只推荐1名候选人,特殊情况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并进行排序。

4.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名单请于523之前由学院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交人事处备案。学院聘任小组成员名单请于523前报校人事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5
.校学术委员会对应聘正高职务、预备岗的应聘者进行面试答辩、表决、推荐。

6.校聘任委员会负责全校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在校学术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中,经表决,确定拟聘人选,由校长聘任。
    7
.学院学术委员会和聘任小组、校学术委员会和聘任委员会在投票表决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会议方为有效,不能委托投票。应聘人员获学院学术委员会和聘任小组应到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即为通过有效;获校学术委员会实到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可以推荐到校聘任委员会;获校聘任委员会应到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即为通过有效。

8.各级聘任组织在各自聘任环节结束后,应由专人及时公开通报本环节审议、聘任结果。要做到,该公开的坚决公开,该保密的绝不泄密。

    
七、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1
评审聘任准备:

5月以前     核岗、准备;

515  工作布置,宣讲政策,学院预报拟晋升人员情况;应聘人员填写审核表;

523  学院把应聘人员学术科研成果和审核表交人事处,并送科技处、社科处审核;

530  人事处返回预审通过名单给学院。预审通过人员填写《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学院把科研学术成果公示地点、聘任小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预审通过人员科研学术成果公示时间为一周;

        615  学院把应聘人员送审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

     2 应聘人员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请表》,并提交符合聘任条件的有效证明。(915前)
     3
思政、教学考察组考察。(917923
     4
院学术委员会、院聘任小组推荐。(924930
     5
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校聘任委会审议。(1081031

    
八、关于聘期及其他
     1
任现职的时间计算到2008831
     2
新晋升职务人员的聘期从200891算起,工资待遇从聘任下月起兑现。
     3
2008831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聘任。
     4
应聘者对填表内容,提供材料的要求如不清楚请立即询问。有关学历、项目、论著、获奖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必须如实详细填报。如有不真实的内容,无论有意无意,都将取消申请资格。

    5
在聘任的各个环节,任何人发现任何问题都可以向校、院人事争议协调委员会或纪检部门反映,提请调解。各聘任组织在接到人事争议协调委员会和纪检部门的调解意见或复议要求后,应在下一个聘任程序进行前作出复议结论。

 

 上海师范大学岗位(职务)聘任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