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学校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7-11-30浏览次数:4529

 

各单位:

  为保证2007年学校财务决算工作能顺利进行,真实、及时地反映学校的财务运行状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外报销时间

1、财务处对外各类零星报销、结算业务办理至1221(星期五)止。

2122428日财务处只办理暂借款冲帐、困难补助和往来款等。

320071229200818为校财务处年终财务决算期,不对外办公。

4、年终严禁各单位突击花钱和预付各类经费,财务处将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和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办理报销和转帐业务。

二、结算工作

1、校内各办理经费转帐业务的核算单位,请于1221前将转帐业务的发票汇总后到财务处会计科进行财务结算,过时将不再办理。为保证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各单位未经财务处准许不得预收各类转帐经费。

2、校内各单位应上交的结算款项包括返回工资、水电费、维修费等费用,请在1221前办理完毕。

3、各单位领用的收据,请在1221前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无特殊情况未来办理核销手续的,明年一律不得领用新收据。

4、暂借款清理。各单位要重视财务处下发的有关年终清理暂借款的催款单,望各单位领导督促本单位经办人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暂借款清帐工作,暂借款未清帐者,将按《上海师范大学应收、应付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暂停借款人或所在单位办理借款业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

200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