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07-10-30浏览次数:4316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07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的申请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者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196711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200712月起),一般不能超过3年,理工科资助金额为15万元,文科资助金额为5万元。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请从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也可到社科处网站“资料与下载”栏的“项目申请”中下载(附件1也可直接下载)。申请书请用 计算机 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2、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071114,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连同电子文档于111416点前,理工科交科技处、文科交社科处;理工科曙光项目申请者请准备好汇报答辩(10分钟PPT,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文科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入围者推荐到市教委)。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

科技处联系电话:64322385   联系人:黄德平、章敏

E-maildeping@shnu.edu.cn

社科处联系电话:64322433   联系人:公磊   E-mailkych@shnu.edu.cn

 

 

科技处、社科处

20071030

 

附件1上海市曙光计划目申请书